下月起石家庄集中整治四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遛狗不拴绳将被处50元罚款
下月起石市集中整治四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6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等四种违法行为集中进行处罚。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共新办犬只准养证1145个,年检1353次,收缴各类违规犬只200余只,纠正遛狗不拴绳等违规养犬行为1000余次,整治涉犬问题比较突出的居民小区82个,行政处罚77起,市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犬只扰民伤人举报有了明显下降。
据介绍,此次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四种违法行为集中进行处罚。
对遛狗不拴绳的,公安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条、第27条规定,对养犬人进行警告,拒不改正的,公安部门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在小区内的,先由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条、第27条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在其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条、第27条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对一户养多犬的,公安部门责令养犬人在90日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发现遛狗不拴绳、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犬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市民发现犬只粪便不清理的,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9。
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团市委等将在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发动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犬只登记、犬只防疫、疫苗接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各自作用,形成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合力。
市文明办还将加大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和引导。据介绍,石家庄市文明办将免费发放1万把清除狗便小铲子,引导养犬人养成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良好习惯;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通过在社区开展清理犬只粪便,举办“狗狗课堂”“宠物义诊”等公益服务活动,让文明养犬家喻户晓;组织市民特别是养犬人组建“文明养犬志愿服务队”,发挥养犬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养犬,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刚希望各社区居委会立即行动起来,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让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希望各物业服务公司建立本小区的养犬人管理档案,积极引导小区养犬人成立自治组织,加强养犬人的文明养犬自律,鼓励他们带头文明养犬;希望广大养犬人从自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做文明养犬人。(记者 崔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