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质控如何保障?
截至7月24日,第二批环渤海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进入扫尾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作即将结束,质量核查力度正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局每天通过微信群发布工作情况通报,成立质控小组开展现场抽查,要求各城市组在严质量、见实效上下功夫,要以实际工作成效诠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初心和使命。
“对所有入海排污的口子,尽可能做到‘应查尽查,有口皆查,不漏一个口子’,发扬‘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山东省潍坊市工作组组长黄俊在微信联络群里向现场排查的同志喊话,各组要开展已完成工作的自查自纠。为保证排查质量,城市组也将组织现场监督抽查。
“排口”还是“非排口”,这是一个问题,也确实困扰了许多承担此次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的工作人员。如何准确判定,直接关系着现场排查的成效,也考验着潍坊组质量控制水平。
城市组成员张海鹏告诉记者,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的安排,潍坊组结合各片区的实际排查情况和特点,建立了一套内部质量保障制度。
一是对现场小组排查过的点位进行随机抽查,看看有没有遗漏的排污口,对存在明显遗漏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现场小组要立即纠正;二是每日组织城市组技术专员、信息专员通过电脑后台对各小组上报提交系统的填报信息进行双把关,既看现场信息,又看现场照片,并对比历史资料核对信息;三是定期对排查中遇到的典型案例作梳理总结,加深对排污口分布规律、特点的认识,争取做到排查人员判定尺度统一、效率提升。
在昌邑片区驻地,一天的现场排查结束,城市组把之前现场排查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做成PPT,再给现场排查组做培训。在城市组技术专员、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蓝方勇看来,各地的排口特点千差万别,不断强化培训非常必要。
据了解,本次排查所指入海排污口,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入海排污口概念。与以往工作相比,本次排查最大差别是口径不同,要按照“站在海里看陆地”的要求,做到“全口径”排查,只要是排查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的口子,均纳入排查范围。
蓝方勇介绍,在一次城市组对现场组进行现场抽查核实中发现,一些排污口确实存在错判现象。比如,在现场排查中,有的就错把盐田卤水矿取水口当成排污口填报,而有的把工业区内部可能存在雨污混排口又当成“非排口”,但实际上一些雨水排口在晴天时还在排水,存在混排的可能,需要进一步登记溯源。
“此外,道路过水涵洞也不能简单地判定为否,要分情况讨论,如果道路两侧都是沟渠,排水管没有与企业关联,单纯用于水体交换,就不算排口;如附近有企业或工业企业建筑物,对排水颜色、异味又存在疑问的,就很有可能是排口,需要仔细查找辨别。”蓝方勇在完成现场抽查提供了小组审核意见,并请相应小组逐一核实修改后如是说。
据了解,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部署,本次现场排查过后,下一阶段的工作将集中在排口监测、溯源和清理整治方面,将抓紧出台相关技术规程,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入海排污口设置、溯源、整治技术规程等,牵好“牛鼻子”,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奠定基础。(徐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