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注意!海口这10名驾驶人涉嫌酒驾被曝光
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近期涉嫌酒驾的10个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共创全市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交警介绍,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饮酒后还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此外,根据规定,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还将终身禁驾,一种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
酒驾的界定标准及法律后果:
1、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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