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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及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兴藏的思想

原思明 发布时间:2004-05-16 09:58:00来源: 西藏研究

  [内容摘要]邓小平及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兴藏的思想主要包括:克服左倾错误,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西藏工作;以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中心任务;改革开放,增强西藏内部发展经济的活力;帮助西藏人民发展经济和文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等。

  [关键词]邓小平;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西藏

  [中国图书分类号]A7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4)-03-001-04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人民胜利跨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同时,成功地开创了西藏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其颇具特色的治藏兴藏思想,既是这一时期西藏工作成功的指导思想,也是以后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兴藏思想的基础。研究这一思想,不仅对西藏的建设事业大有裨益,而且对整个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研究,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克服左倾错误,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西藏工作

  左倾错误,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左倾错误及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害,这是摆在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前,也是摆在当时党的西藏工作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是从纠正左倾错误、端正思想路线开给了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也是由此开创了西藏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

  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1980年4月,在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通知中,党中央又批判曾长期被看作是民族工作指导思想的所谓“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左倾错误理论。正是在这一新的正确认识指导下,在充分肯定西藏工作已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党中央在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对于党的民族政策、经济政策、宗教政策、统战政策、干部政策等方面的严重破坏,西藏人民和全国其他地方的人民一样遭受了苦难”。纠正了我们一些同志在西藏是否存在极左路线干扰问题上的错误认识。党中央指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政策,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坚决肃清他们的流毒。强调要根据西藏的自然条件、民族特点、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安排和发展国民经济,并提出了西藏工作应遵循的八项指导方针,从而端正了西藏工作的思想路线。 

  1984年,在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党中央进一步强调:“在各项工作,特别是领导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断地加深对本地区各方面情况的了解”。指出西藏特殊性的五种主要表现,提出了一系列针对西藏实际、促使西藏快速发展的特殊政策与措施。这是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兴藏的第一个重要思想。

  二、以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中心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西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什么?这个问题在过去长时期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也是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治藏兴藏之初必须彻底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对此,早在1950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实现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后,他又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突出强调了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党中央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西藏自治区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西藏实际情况出发,千方百计地医治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创伤,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建设边疆,巩固边防,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党中央深刻指出:“当前,西藏最大的实际是和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相比,人民的生活水准差距大”,强调“要大大减轻群众的负担”,“要在所有的经济战线上,实行特殊的、适合西藏的灵活政策,目的是为了较快地促进西藏经济的发展”,“要把国家支援的大量经费,用到促进和发展农牧业生产,用到藏族人民日常生活的迫切需要上来”,要求“在两三年内扭转西藏贫困的局面,五年到六年要超过历史上最好的生活水平,十年要使西藏有比较大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大力推动西藏经济发展。

  1984年,在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党中央再次强调,西藏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要把自己的主要精力转移和集中到“按照西藏的特殊条件,千方百计地把经济搞上去”方面来。要求“对实际经济工作要引起浓厚的兴趣,要刻苦钻研,勇于创造”,并决定以更加特殊的政策和灵活措施促使西藏经济快速发展。即使后来拉萨地区一度连续发生骚乱的情况下,党中央仍要求“继续做好经济工作”,明确指出:“西藏要稳定要发展,根本的一环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就说明,在西藏工作问题上,党中央有一个十分明确的思想,就是要集中主要精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改革开放,增强西藏内部发展经济的活力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判断我们政策和工作是非的标准。针对实行开放政策后,进入西藏的汉族增多,对此有人议论的情况,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以在西藏有多少汉人来判断中国的民族政策和西藏问题,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他说:“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如果在那里的汉人多一点,有利于当地民族经济的发展,这不是坏事”。

  正是本着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的思想,1980年,党中央就提出,要调整、改善西藏的经济管理体制,要求在自留地、自留山、自留畜、家庭副业等一系列问题上纠正各种“左”的偏向;提出在西藏实行体养生息政策;“在几年之内免除西藏人民的征购任务”;“取消一切形式的摊派任务”;要求调整经济结构,并“充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要搞好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生产队过大,不好管理,影响生产发展的,要适当缩小,自留地、自留畜要多发展一点”;“政策要放宽,放宽,再放宽。”

  1984年,党中央召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还专门组织西藏同志到江苏、广东两省参观,明确提出,西藏要实行对外开放、对内加强交流的政策。要求国内首先同地理临近、历史关系比较密切的新疆、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区加强经济文化交流,进而加强同其他各省市区的联系和协作。对于从内地到西藏进行正当商业、运输业活动的小商小贩,以及从事其他服务业的个体或集体劳动者,要欢迎,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国外要继续发展或逐步发展同尼泊尔、不丹、印度、缅甸等邻国的边境贸易。提出要逐步发展旅游业。

  同年,党中央又提出,要西藏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一个解放,两个转变”,即:彻底解放思想,破除一切不符合西藏实际、有碍调动群众积极性、不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一切旧观念、老套套;使西藏从封闭式经济转变为开放式经济,从供给型经济转变为经营型经济。提出要进一步调整西藏经济发展战略重点,以体现西藏的特点和优势,并指出:“在坚持土地、森林、草场公有制前提下,西藏农牧业应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牧区可以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农区可以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党中央就是这样要求西藏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不断调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政策,促使西藏经济更快向前发展。

  四、帮助西藏人民发展经济和文化

  在努力调动西藏自身积极性的同时,邓小平同志及弟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还十分重视给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以尽量的支援和帮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提出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之时,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在西北、西南和其他一些地区,那里的生产和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国家应当从各方面给以帮助,特别要从物质上给以有力的支持”,并说:“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

  1979年,党中央明确指出,要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逐步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各少数民族能够赶上或接近汉族的发展水平,并决定“全国支援西藏”,而以四川、浙江、上海、天津四省市为重点支援西藏的单位。

  正是在此背景下,1980年,党中央召开了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中央各部门也要加强对西藏工作的正确指导,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组织全国各地积极给他们以支援和帮助”;要求“中央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经济、文教、卫生部门,在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照顾西藏的特殊需要,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在物质、技术等方面给以积极的支援”;“全国各有关地方和单位都要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支援西藏的工作。”

  会议在给予西藏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同时,决定将中央给西藏的财政补贴在1979年的基础上,按每年10%的速度递增。

  1984年,党中央召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不仅决定由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四川、广东等省市按照西藏的要求,分两批帮助西藏建设43项当前迫切需要、总投资达4.8亿元的工程项目,而且决定成立一个由国家计委副主任为组长的西藏经济工作咨询小组,协助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经济工作。

  同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胡启立、田纪云同志赴西藏调查研究的报告》。报告提出进藏干部应实行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新办法;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内地省市办学,帮助西藏培养人才的意见。1985年以后,内地19个省市为西藏办的中学先后开始招生。1987年9月,国务院又召开第二次援藏工作会议,研究大量培养西藏建设所需的各级各类人才及进一步做好全国智力援藏的问题。

  总之,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拿西藏来说,中央决定,其他省市要分工负责帮助西藏搞一些建设项目,而且要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

  五、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

  民族、宗教工作是西藏客观存在、十分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这一工作,直接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大力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强调:“巩固汉族同藏族、维族、蒙族和其他边疆以及内地的各少数民族的团结,改善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是一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和战略意义的重要任务。”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邓小平同志就接见了前来同中央联络的第十四世达赖的哥哥嘉乐顿珠,向他讲述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性,阐述了中央争取达赖和境外藏胞回国的态度和政策。针对嘉乐顿珠等人的思想,邓小平同志还特别指明了两点:1、1959年西藏的叛乱是不好的。2、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他们的回国只能作为内部问题来谈,不能作为国家与国家对话,这是根本问题。

  1980年8月26日,邓小平同志又会见刚刚恢复职务的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鼓励他积极工作,为西藏的安定团结和祖国的繁荣发展多作贡献。邓小平同志还指出:“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

  正是在邓小平同志的关心和指导下,党中央召开了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刻批判了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对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的严重破坏,提出:要经常对党员、干部、军队、职工群众和各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既要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防止地方民族主义。对于宗教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既要尊重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又要积极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科学文化教育,要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各种非法活动。

  1981年,党中央进一步提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的“两个离不开”思想。

  针对中外反动势力勾结,在拉萨制造骚乱,分裂祖国的活动,邓小平同志严厉谴责说:“这表现了那些美国议员的无知和狂妄,暴露了他们的本质。”他对联邦德国客人说:“有人想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把西藏拿过去,我看他们没有这个本事。”邓小平同志严正指出:“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不容否定,西藏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1988年12月29日,中央在《当前西藏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中强调:要继续抓好反分裂斗争,并指出这一斗争具有长期性,要求紧紧抓住政治局势稳定和发展经济两件大事。

  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同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都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一样,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西藏工作上,也一再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此,党中央不仅先后派阴法唐、伍精华、胡锦涛等优秀领导干部到西藏主持工作,加强领导,而且在5年中两次专门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讨论、研究西藏工作。党中央总书记不仅主持会议,而且亲自率团进藏实地考察指导工作,并不断派其他领导同志进藏考察指导工作。

  对于西藏方面,1980年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就提出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求西藏各级党委和党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指示,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领导水平,刻苦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按照党的干部条件,认真培养、大胆提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加强领导骨干,重视专业人才,调整健全党的各级领导核心,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加强调查研究,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求加强党的建设,有计划地轮训党员,提高党员质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精简机构,转变作风,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瞎指挥、一刀切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

  1984年的西藏工作座谈会,党中央又从认识论高度,要求西藏同志对西藏的基本情况来一次“再认识”,对现行的方针政策作一次再研究。要西藏认真培训民族干部,提高思想、工作水平,并指出应特别注意三个问题:1、加强各方面干部之间的团结,特别是藏汉干部之间和藏族干部之间的团结。2、各级党委要健全民主生活,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3、县以上各级党政群领导机关要彻底改变老一套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积极创造亲自动手、典型示范的方法。县以上各级党政干部还可以试行“三三”制的工作方法,即大体上以三分之一时间工作,包括下去调查研究,检查帮助工作,三分之一的时间搞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技术实验,三分之一的时间读书、学文化,包括学习藏文、藏语和汉文、汉语。

  1987年、1988年拉萨连续发生骚乱后,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乔石同志来藏考察。他要求西藏的同志要加强与自治区党委一班人的团结,强调党委的领导要依靠集体;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区党委的同志应该经常下去,各地县的同志应更多地下去,党政机关同志也要下去。

  1988年末,党中央在《当前西藏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中,重申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首先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等几个大班子的团结。强调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历史证明,上述思想是符合当时全国及西藏实际的,是毛泽东关于西藏工作思想的继续和发展。正是在这一正确思想的指导下,西藏同全国其他省区一样,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迅速发展的新阶段,并为以后进一步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责任编辑 仓央卓玛]

参考书目:

[1]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

[2]《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5]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西藏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全国支援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7]普布次仁:《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集体与西藏的发展进步》,见《西藏日报》2001年5月4日。

  [作者简介]原思明,教授,现任职于河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部,主要从事中共西藏党史研究。

(责编: 张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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