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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档案中有关颇罗鼐平息不丹内乱之史料

扎洛 发布时间:2004-05-16 14:00:57来源: 西藏研究

  [内容摘要]18世纪30年代,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颇罗鼐三次遣使、发兵平息不丹内乱,并使不丹成为清朝的藩属,这是中国西藏与不丹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然而先前所见史料或失之简略,或颇多舛误。文章辑录了清宫档案有关此事之记载,其中时不丹向颇罗鼐求援、西藏地方政府发兵平息不丹内乱、清朝斥资安置不丹难民等方面有生动、详实的记载,不仅可补先前史料之不足,也表现出清廷对边疆事务之高度重视。

  [关键词]清朝;西藏;不丹;颇罗鼐

  [中国图书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4)-04-074-04

  18世纪20~30年代之交,即清代雍正朝后期,不丹(清代汉文史籍中称布鲁克巴)发生大规模内乱,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颇罗鼐、驻藏大臣等应邀遣使解和,使不丹成为清朝的藩属。此事可见于《清实录》及《卫藏通志》、《西藏志》等清代汉文史籍,亦见于藏文之《颇罗鼐传》、《噶伦传》等。然考其所录或失之简略,或颇多舛误,令人遗憾。1998年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译出版的《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一书中收有数篇奏折,记录了该事颇多细节,可补先前史料之不足。此外,笔者在清宫汉文档案中也发现相关资料,在此一并汇集成文,奉献于读者。

  1651年不丹政教领袖夏仲·阿旺南杰(1594~1651年)圆寂后,统治集团称其闭关修行而长期匿丧不发,不丹内部的统治权由第巴、摄政王、杰堪布及太子(即阿旺南杰的儿子及其转世)等多个角色分享,这种最高统治权缺失及政出多门的状态逐渐引发了内部的争权夺利。到1707年当第八任第巴竹·热杰(1707~1719年在位,藏文史籍又称其为旺帕觉)执政时,这种权利斗争就开始演变成为派系之间的暴力冲突和社会动荡。根据不丹历史文献可知,1707年,时任摄政王一职的第二世嘉色活佛贡噶坚赞(1689~1713年)公开了夏仲·阿旺南杰圆寂的消息。1711年,竹·热杰寻访认定1708年出生于不丹南部达噶地方的却列南杰(即汉文史料中之楚克赖那木札尔,1708~1736年)为阿旺南杰的转世(后来人们认为却列南杰是阿旺南杰之“语”的化身),意在“携天子以令诸侯”,试图借此控制不丹政局。1713年,竹·热杰派人毒害威望颇高的第二世嘉色活佛贡噶坚赞,从而引起最重要的权利集团——僧侣集团的不满。为缓和局势,1919年,竹·热杰主动让位于自己的侄子格西阿旺嘉措(1719~1729年在位),但阿旺嘉措出任第巴后,不顾竹·热杰的反对,坚持主持了对嘉色·贡噶坚赞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致使叔侄反目成仇。1929年,僧侣集团发动了针对竹·热杰的征讨行动。竹·热杰实力不济,向颇罗鼐求救,颇罗鼐虽然含糊地答应出兵相救,但并未出兵。竹·热杰只好携却列南杰四处逃亡,最终被俘投河溺死。①

  但是,战争并未因为竹·热杰的死亡而结束。新任第巴米旁旺布(1729~1736年在位,即汉文史籍中之诺彦林亲齐类拉卜济)②与竹·热杰的卓尼噶毕东珠于1730年再次发生战争。噶毕东珠一方小战失利,便再次向颇罗鼐求救。雍正八年(1730年)九月十二日的《西藏办事大臣马喇等奏报派兵帕尔城设防折》即反映当时的情形:

  奴才马喇等谨奏:为奏闻事。

  将贝子颇罗鼐给奴才之文译后看得,小国布噜克巴与我招地相距十日路程之帕尔城(即帕里——作者)接壤,其诺颜王帕柱(即旺帕觉——作者)被杀。该王帕柱属下近五百弟子,于本年七月行文卑贱颇罗鼐我:去岁,喇嘛等率兵进犯虐杀我诺颜王帕柱,本年因不准我等留居我本地,我等贱民欲投诚圣主,恳乞派兵相救。等语。颇罗鼐窃思,圣主讨伐准噶尔一事尚未了结,承蒙圣主威福,我等土伯特地方虽无战事,然准噶尔甚是狡诈,系一不可轻信之辈,我等之备兵不可往援布噜克巴之诺颜王帕柱之属民,今布噜克巴两盟之人相互交战,其中何方失败,俱将逃往我帕尔城,追击兵丁必埠至我帕尔城,我江孜城距帕尔城五日路程,相距甚近。今江孜城内所备一千兵丁,遣往帕尔城,暂驻守我边界,再将派出我颇罗鼐属下两人,班禅额尔德尼之一人,萨察喇嘛之一人,会同嘎尔玛巴两喇嘛为使臣,前去布噜克巴部之人,俊伊等返回后,详加询问报知大臣等奏闻。为此,将贝子颇罗鼐所呈蒙文文书一并谨具奏闻。

  副督统臣马喇、内阁学士臣僧格、护军统领臣迈禄、总兵官臣鲍金忠。③

  由此可知,《卫藏通志》把噶毕东珠与米旁旺布的战争原因归结为“诺彦林亲之呼图克图楚克赖那木札尔(既夏仲却列南杰)至噶毕地方,噶毕即留不放归。诺彦林亲属下地纳瓦纳二处百姓,时潜赴噶毕朝礼,由是二家成隙,互相仇杀”,④实非得扼津要。根据不丹文献《不丹王统世系明灯》来看,却列南杰离开当时的首府普那卡投奔噶毕东珠,是因为在竹·热杰死后,虽然米旁旺布将却列南杰迎到普那卡,欲扶持他重登法座,但是,也有一些人企图加害于他,于是,“他在11月的一个夜晚从佛堂的窗户援绳而逃”,⑤前往帕罗投奔噶毕东珠,时在噶毕东珠与米旁旺布第一次战争之后。另外,噶毕东珠投奔颇罗鼐应在雍正八年,而非《卫藏通志》所记的雍正十年。后世史书《西藏史大纲》等依据《卫藏通志》而称雍正十年为不丹通中国之始,更是相去甚远。

  颇罗鼐在接到噶毕东珠的求援后,起初命令蒙藏军队驻扎边界地带,以为防范。然而边界军官受噶毕东珠鼓动贸然进入不丹,被不丹军队所困。于是颇罗鼐再次派出援军,同时派遣朵喀夏仲·策仁旺杰与“钦差大臣郭老爷”驻扎于“娘曲河上游与江孜之间”。然后派遣贝贡达尔罕、满塘巴及噶玛巴等前往不丹,⑥并于1730年藏历10月14日在廷布扎西曲宗签定和平协议。⑦不丹内战双方派出人质驻留拉萨,其中米旁旺布派叔叔次仁旺钦前往拉萨,噶毕东珠则派出其侄布鲁克丹达尔。为此,雍正皇帝晋封颇罗鼐为贝勒。档案载:

  ……(九年)二月初七日,奉旨:布普克巴部众人反目,相互交战,贝子颇罗鼐听闻,即为伊等和睦遣使,以仰副朕好生之德,将朕之恩威开导晓谕,降服布普克巴部众者,甚为可嘉,此俱诚心诚意勤奋效力所至,施恩将贝子颇罗鼐封为多罗贝勒;其子一等台吉珠尔玛特车登,此二、三年连续率兵,于边疆效力,著封为辅国公。⑧

  同时,雍正皇帝还重赏前来归附的不丹两方使者,档案载:

  雍正九年五月十八日,由理藩院遣送赏与布鲁克巴之诺彦林沁齐雷喇布济、呼毕勒罕喇嘛扎色布鲁克古济、⑨噶必栋罗布(即噶毕东珠)喇嘛等之绸、茶筒、酒海,及赏与效力于军中之十三人绸匹到来,由办事钱粮事务靖远卫同知杨士录取赏绸千匹、银八百两,将布鲁克(巴)居住招地之喇嘛车凌旺金、作为使臣差派之喇嘛刚鼎、⑩噶必栋罗布喇嘛之侄布鲁克丹达尔等立功、负伤者,俱集于招地,晓谕圣主训谕及鸿恩,予以赏赐。车凌旺金喇嘛、使巨刚鼎喇嘛、噶必栋罗布喇嘛之侄布鲁克丹达尔等,望阙行三跪九叩礼。俯伏于奴才前告称:我等内乱,众生灵不得安宁,特仰赖大圣主恩威,为享太平生计故请归服,奏请大圣主仁爱训教,此间惶恐等待。如天之大主,恐在天涯之生灵不得生计,施恩颁吉祥训谕,复将赏赐绸、银、茶筒、酒海等物,由贝勒颇罗鼐差遣之第巴准巴共同携带前往,禀报林沁齐雷喇布济、呼毕勒罕喇嘛扎色布普克古济、噶必栋罗布喇嘛等,为叩谢大圣主鸿恩遣使。等情。俟颇罗鼐所遣第巴准巴、林沁齐雷喇布济等使臣到时,另具奏闻。再,颇罗鼐率众噶隆、戴琫第巴栋阔尔、达鲁嘎等,望阙三跪九叩,环绕伏跪,禀报奴才称:先数次遣大军征伐布鲁克巴,俱未成功。此番大圣主施鸿恩,对在我边界之小奴才普遍赏赐,我等众人对大圣主之鸿恩,不仅不能报答,土伯特全体众生,如此大圣主亘古未闻未见,无不感激欢呼殊恩,请转奏我众叩谢天恩之情。等语。故此,将所需用银两数,行文四川巡抚宪德补送外,为此谨代转奏闻。

  护军统领臣马喇、护军统领臣迈禄、总兵官臣鲍金钟。[11]

  然而,协议很快被双方撕毁,战争再起,于是西仲仔”等人。陕西督标前营游击和尚在《卫藏通志》等书中多处提到,曾参与青藏划界、迎请七世达赖喇嘛从康区返回拉萨等事,笔者在清宫档案中查到有关和尚家事的奏折,其中称:

  总管西藏事务副督统马腊等咨据驻藏陕西督标前营游击和尚呈称:和尚系镶黄旗蒙古固山官福佐领下人,长子达(本字无法显示:“雨+日+王”)阿当摆牙喇现在北路军前出兵,次子达喀塔年已一十八岁,例应归旗。但和尚于雍正六年奉文领兵进藏,即晋藏办理夷情,所有眷口现在陕西任所,一切内外事务惟赖次子达喀塔支持料理……[12]

  此处之“噶布伦仲仔”,似为仲孜·旺杰饶丹,原为日喀则宗本,1734年才出任噶伦,而调停不丹内乱在1731年,可知《卫藏通志》所记有误。

  再次达成的协议,暂时把不丹分为东、西两个部分,明确噶毕东珠终身为帕罗宗本洛(即地方长官),控制帕罗等西部“五城”,西藏方面负责保证他的人身安全。但是,在他去世后,他所管辖的地区仍交回由不丹政府管理,其余地方由不丹政府管辖。[13]为监督双方履行协议,西藏在“每处各设第巴一名,照看办事”。

  1734年,西藏调停使团“带二家贡使,于甲寅年(1734年)正月旋藏,差员伴送进京”,[14]争斗双方分别向雍正皇帝呈献奏书、方物,请求敕封名号印鉴。不丹使者“蒙世宗宪皇帝赏赐饬印,遣使护送,于雍正十三年(1736年)夏五月到藏”。[15]雍正皇帝依请赐米旁旺布“额尔德尼第巴”名号,颇罗鼐等遣人护送前往不丹。档案载:

  副督统马喇等会同贝勒颇罗鼐遵旨遣人,携带赏布鲁克巴之呼图克图等印记教书等项,著其使臣等护送,布鲁克巴之呼图克图等率众叩谢天恩,故将其原奏书一并奏闻。[16]

  1736年噶毕东珠去世,颇罗鼐等遵照承诺,将原先由噶毕东珠管辖的帕罗等地交给米旁旺布管辖,但是,噶毕东珠所属部分属民担心米旁旺布仍执前仇,请求颇罗鼐等赐地安置。《奏副督统马喇等报于藏地安置阿旺布鲁克巴折》即记载此事,曰:

  据副督统马喇等奏称:布鲁克巴部嘎比栋罗布族子阿旺布鲁克巴等,率六十余人来藏告称:先我等布鲁克巴相互反目,以至拼命,欲仰赖皇上大圣主安逸生计而献首。今我等喇嘛圆寂,我等所辖俗徒,俱交诺彦林沁齐雷喇布吉,著我等仍驻布鲁克巴地方,又惧结仇恐致我等痛苦,请准我等驻于土伯特布普克巴间达隆之地。等情,将伊等暂留藏地,候旨以主。

  窃查,先嘎比栋罗布喇嘛、布鲁克巴之诺彦林沁齐雷喇布吉相互反目,贝勒颇罗鼐遣人,以皇上恩威晓谕,双方俱已和好。后嘎比栋罗布喇嘛国寂后,因为获其所辖五城俗徒之头人,俱由诺彦林沁齐雷喇布吉兼管。今嘎比栋罗布族子阿旺布鲁克巴等,著伊等仍驻布普克巴地方,诺彦林沁齐雷喇布吉念旧仇,惧恐加害伊等,既然来请驻边界达隆地方,行文马喇等,照伊等所请,可否驻于达隆地方,或应驻何处,如何获生业办理等处,会同颇罗鼐详加商定议奏办理可也。[17]

  从后文中的奏折内容看,此折的时间为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而其中的“达隆”应是后文将提到的“达岭”之名的误译。颇罗鼐、马喇等会商的结果,同意阿旺布鲁克巴等的请求,将“不顺附之番民一百户”安插在不丹南部的达岭、达木桑两地。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的《副督统马喇等奏报安置来投之阿旺等人折》载道:

  奴才马喇等谨奏:为钦遵上谕议奏事

  于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二日,窃准总理事务王、大臣、军机处大臣等来文内称:经我等具奏:窃准副都统马喇等奏称:布鲁克巴部噶毕董罗布之同族之子阿旺率布鲁克巴六十余人前来西藏告称:先因我布鲁克巴内乱,危在旦夕,为投靠大圣主安逸为生而称臣,今我喇嘛已故,我属下之人,具交付予诺彦璘沁齐类喇布济,倘尚(若?)我等仍居住布鲁克巴地方,复将为仇,恐使我等遭受苦难,恳乞准我等居住土伯特与布鲁克巴之间达岭地方。等语。故此,暂令伊等在藏居住,以候圣旨。查得,先噶毕董罗布喇嘛与布鲁克巴诺彦璘沁齐类喇布济结仇时,由贝勒颇罗鼐差员,传谕圣主恩威后,双方俱皆和解归顺,嗣后,噶毕董罗布喇嘛故去后,因无统率其属下五城属民之人,便均归诺彦璘沁齐类喇布济兼管,今噶毕童罗布之同族之子阿旺布普克巴等以倘若仍令伊等居住布鲁克巴地方,诺彦璘沁齐类必念旧仇,恐加害于伊等,恳乞令伊等居住边界达岭地方。等语。故此,行文马喇等,照其所请,是否准居住达岭地方或应居何处,如何安置给予生计等处,会同颇罗鼐详商定具奏办理等语。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奏入,奉旨:依议。钦此钦遵行文前来。奴才等会同颇罗鼐详商,颇罗鼐言:微臣降圣旨晓谕阿旺布鲁克巴等询问时,该阿旺布鲁克巴等告称:原达岭、达木桑两地方低洼,生有树木,可以种田,因与我布普克巴地方相同,特此恳乞,仍请将此两处地方赏于我等。再先屡蒙丈殊师利大圣主施恩赏赉,我等岂敢再有奢望,若贝勒眷怜,会同大臣等商议后,何以赏赐我等,乃皆系大圣主之恩等语。微臣颇罗鼐深思,阿旺布鲁克巴等乃恐仍居住布鲁克巴地方,诺颜璘沁齐类喇卜济念及旧仇,加害于伊等而特来投靠大圣主,以求生存地方之人,微臣意为,可照阿旺布鲁克巴等所求,准其居住达岭、达木桑地方,文殊师利大圣主轸念伊等离开原籍前来,特加施恩,赏赐家业,每户赏种田之海弩克牛各两头、种田之青稞各五斗、麦子各五斗、滋生羊各十只。又微臣教诲帕克哩城两第巴,若宣谕大圣主抚恤之殊恩,各自感戴圣主之恩,肥润土地,勤耕细作,滋生牲畜,永图安逸,遵纪守法,以至子孙,承蒙圣主之恩。嗣后,布鲁克巴事端平息后,想是无事等语。查得,西藏物价,每只海弩克牛银三两;青稞每石银一两五钱;羊每只银三钱。故此,奴才照贝勒颇罗鼐所告核计,阿旺布鲁克巴等共计为一百户人,应赏二百头海弩克牛需银六百两;一百石青稞、麦子需银一百五十两;一千只羊需银三百两。共计需银一千五十两。俟降旨后,奴才等钦遵将所赏银两,由办理钱粮事务之道员杨史录处支取,办理赏赉。为此谨奏,请旨。

  副督统臣马喇、副督统臣纳苏泰、总兵官臣周其丰、多罗贝勒颇罗鼐。

  朱批:著照所议办理报部。[18]

  上述有关颇罗鼐等发兵、遣使平息不丹内乱之事,是清朝中央政府、西藏地方政府与不丹关系中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事件。从上述档案史料可知,不丹内乱虽发生在万里之遥的喜马拉雅山区,却深得清朝皇帝所关注。这些档案生动、详实地记录了当时的情景,可弥补《卫藏通志》等先前刊行史料之不足,有其独特的史料价值。[责任编辑 仓决卓玛]

注释:

①[不丹]多杰(C.T.dorji):《不丹佛教史》(History of Bhutan Based on Buddhism),桑杰香姆(Sangay Xam)出版社1994年英文版,第114页。

②根据[不丹]白玛次旺:《不丹王统世系明灯》(不丹国家图书馆1994年藏文版,第310~311页),米旁旺波1709年出生在不丹芒德地方,7岁时由夏仲却列南杰剃度并赐名阿旺丹增竹杰,14岁时,经师阿旺伦珠又赐名阿旺丹增米旁旺波,后来,西藏噶玛噶举派第十二世噶玛巴强曲多杰和第八世夏玛巴曲吉顿珠又为其赐名仁钦陈列热杰,汉文史书中多取后者,音译为“林亲齐类拉卜济”,名前常加“诺彦”意为“王”。

③雍正八年(1730年)九月十二日《西藏办事大臣马喇等奏报派兵帕尔城设防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1992页。

④《卫藏通志》卷15,见《<西藏志>、<卫藏通志>合刊》,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10页。

⑤[不丹]白玛次旺:《不丹王统世系明灯》,不丹国家图书馆1994年藏文版,第318页。

⑥朵喀夏仲·策仁旺杰:《噶伦传》,周秋有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页。

⑦[不丹]白玛次旺:《不丹王统世系明灯》(藏文版),第315页。

⑧雍正九年六月初一日《西藏办事大臣马喇等奏转颇罗鼐受封谢恩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第2024页。

⑨似指第二世嘉色活佛晋美诺布(1717~1735年),乃不丹第巴米旁旺布之胞弟。

⑩即不丹刚鼎显密法苑之活佛。

[11]雍正九年六月初一日《西藏办事大臣马喇等奏转赏赐藏地物品谢恩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第2039页。

[12]乾隆元年八月八日《川陕总督查郎阿为驻藏游击之子请随任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档案,胶片号025~0727。

[13][英]迈克尔·阿里斯(Michael Aris)《不丹:喜马拉雅王国的古史》(Bhutan:the Early History of a Himalayan Kingdom),阿里斯及菲里普斯出版公司(Aris & Phillips Ltd)1979年英文版,第259~260页。

[14]《卫藏通志》卷15,见《<西藏志>、<卫藏通志>合刊》,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10页。

[15]《卫藏通志》卷15,见《<西藏志>、<卫藏通志>合刊》,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10页。

[16](佚名)《奏报赏呼图克图印记及敕书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第2632
页。

[17](佚名)《奏副督统马喇等报于藏地安置阿旺布餐克巴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第2633页。

[18]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副督统马喇等奏报安置来投之阿旺等人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第2494页。

  [作者简介]扎洛,藏族,助理研究员,现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主要从事清代藏族史研究。

(责编: 张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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