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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谈文化法治

发布时间:2018-03-20 14:52:00来源: 中国文化报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级非遗项目赤水竹编代表性传承人杨昌芹

政策支持,让更多年轻人投身非遗

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就非遗保护传承建言献策,为非遗传承的“老艺人”“新生力量”鼓与呼。近年来,非遗在“活”起来、“热”起来的同时,也离不开相关法律、政策的保驾护航。来自贵州赤水的全国人大代表杨昌芹表示,作为赤水竹编省级非遗传承人的她,正是法律保护下的受益者。

杨昌芹笑称自己虽然为“90后”,但已经是老艺人了。“非遗必须活态地传承,不然就面临人亡技失,所以需要年轻人加入。”杨昌芹也有一种担心,现在的就业机会很多,传统手工艺的传承需要能真正静得下心来学习的人,因此,怎么想方设法吸引并留住年轻人才是关键。因此,她呼吁,对真正致力于加入非遗传承行列的年轻人,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物力、财力、人力的支持,为他们积极创业创造条件。

谈到雒树刚部长在“部长通道”提到她时,杨昌芹表示意外也很惊喜。她说,雒部长在“部长通道”上谈到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让非遗传承人很受鼓舞。希望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修改时做好衔接,新的文化和旅游部在政策上给非遗传承人提供更好的支持。(中国文化报记者付琼)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同江市同江镇中心校教师刘蕾

文化立法助力赫哲族文化更好地传承

“过去,刚设立伊玛堪传习所时,大家过来传习民族的文化、语言,听课的学员还会有现金补助。”刘蕾说,现在,赫哲族民族地区建了更多的传习所,更多的人已不再为了钱而来听课,而是更积极、自发地学习保护本民族的文化。“大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认识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性。”

“党和政府为我们保护传承民族文化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做了很多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施行后,为赫哲族非遗传承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有了法律、条例的坚强保证,大家心里更踏实了,也激发了群众保护民族文化的意识和热情。另一方面,大家在学习文化的过程中,更进一步认识到我们民族文化的精髓。”刘蕾表示。

如何更好地宣传推广赫哲族丰富多彩的非遗艺术和民族手工艺品,刘蕾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能够给他们支支招。“一方面,希望有一个大平台来推广民族手工艺产品;另一方面,赫哲族群众所在的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运输方面也是一个问题。”刘蕾说,我们不仅希望在挖掘保护上做工作,更希望做好传承,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它。(中国文化报记者付琼)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所长吴文科

应让老百姓艺术地生活,审美地栖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后,伴随“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统筹推进,从中央到地方,更加全面重视公共文化建设,全国各地公共文化设施普遍有了很大改观。但要真正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建设,使较为良好的硬件设施拥有丰富的软件内涵。现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设施建得很好,但在非常光鲜的设施之内,却较少与之匹配的充实内容和丰富资源。因此,除了下大力气狠抓内容建设和服务管理,包括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普及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健康专精的内容,公共文化服务才能真正做到实处、发挥作用。 二是需要改进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方式。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必须因应施策、因地制宜,坚持“标准化”但不搞“一刀切”,坚持便民惠民但不能“居高临下”。比如组织许多国家或省一级的文艺团体“送戏下乡”“送欢乐到基层”,动机虽然良好,效果也还不错,但资源同质,成本较高,无法持续,难以为继。与其一味千里相“送”,不如就地取材,立足各地乡土,着眼各地特色。那些“种文化”的呼声不时高过“送文化”的基层意愿,因而应予特别重视吸纳并加以落实。 三是要着力营造适宜文艺生产和文化消费的健康社会生态环境,而文化消费习惯的养成就是文化市场的构建过程。因此,通过提供丰富适当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形成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取向,也是丰富文化服务内涵并拓展其外延,进而营造优良文化生态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副馆长陈红彦

让典籍中蕴含的人生智慧更多地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作为传统文化最重要的载体,古籍如何被充分利用,以满足人民的需求,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重要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提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提高数字化和网络服务能力。”国家图书馆近年开展了一些普及传统文化的活动,如数字化古籍上网提供阅读、影印出版古籍供学界使用、编纂出版《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国家图书馆善本掌故丛书》等,让典籍里的故事活起来,特别是近期开展的《四库全书》《永乐大典》抄录活动,吸引1岁半幼童至耄耋老者参与,让文化活动、文创产品走入公众生活,社会反响良好,但普惠程度还需加强。

因此,今后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应创新文化活动的开展方式,使之更加多样,并借助现代技术来实现。如国图古籍馆的文津街七号微信平台开展推送尝试,已取得一定效果,今后应大力推进。二是政府机构应提供更多的场所、让典籍中蕴含的人生智慧更多地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才能有效地传承,持久地坚守,才能真正实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文化自信的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副馆长王瑞霞

完善法律法规,向基层倾斜

过去五年时间里,文博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副馆长王瑞霞看来,县级文物部门是文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县级文物部门承担了大量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任务,很多可移动文物也保存在县级的文物部门,而县级恰恰严重缺乏技术人才。

“传统文化发展缺乏长期连续的经费支持。”王瑞霞说,基层辅导、培训资金缺乏,影响了辅导培训的数量和规模;文物保护经费偏少,财政支持政策缺乏连续性,制约了文保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急需抢救的城址等暂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遗址遗迹,缺少资金的长期投入,使一些项目做不下去,或还没来得及开展工作就消失了。

王瑞霞建议,进一步完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内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将传统文化保护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让其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从根本上杜绝法人违法现象。在加大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建立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机制、加大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也需要相关法律的进一步支持。(中国文化报记者王立元)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

应设立国家阅读节,深化全民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全民阅读工作。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无论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一系列重大举措在推动着全民阅读向纵深发展。

如何进一步深化阅读,让阅读取得更好的效果?在新时期推动阅读过程中,存在几个问题:一是简单随意的活动多,深刻有效的活动少;二是浅层次短期阅读多,有深度有系统的少;三是从阅读的人群来看,儿童多,成人少。要想真正把全民阅读的效果进一步扩大,在全社会进一步推动深化阅读,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设立国家阅读节,从法律上确定下来,把全民阅读提升为国家战略。国家阅读节是一种最简便有效的扩大对阅读的宣传,加强影响力、提高重要性的最好做法。 第二,政府应进一步推动各类阅读专业的研究,推动书目研制工作,及时推进阅读的深化。无论是根据不同人群开展的各类人群基础书目的研制工作,还是根据学习需求开展的学科书目研制工作,或者根据地区需求开展的图书馆配书目研究等,书目研制都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政府可以通过委托研究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不同人群定制科学合理、具有创新精神、培养创造力的专业书目。 第三,支持举办共读活动,有效推进全民阅读。共读是根据不同的群体进行同一本书或同一类书的阅读活动,比如,亲子共读、师生共读、团队共读等,研究表明,共读对于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语言和愿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议以儿童为中心,一方面推动师生共读,一方面推动亲子共读,影响教师和家人两个最大的群体,从而让阅读推广工作通过儿童的影响和督促,更为直接有效地影响儿童身边成人的阅读习惯养成,从而让全社会阅读氛围更为浓烈,阅读效果进一步加强。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新世纪图书馆》常务副主编刘忠斌

社区图书馆应为空巢老人群体提供更优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公共图书馆服务延伸到社区甚至家庭,是未来公共图书馆发展方向之一。预计到2030年,我国空巢老人家庭比例将上升至90%,届时老年人家庭将面临全面“空巢化”。因此,如何实现对空巢老人群体的精神抚慰具有重要的前瞻性意义。图书馆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信息枢纽,具有开放性和公益性,基于社区照顾的图书馆服务有助于实现空巢老人对“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追求。

面向空巢老人,图书馆应不断创新服务。一是应提供社会信息服务。图书馆在针对空巢老人的阅读兴趣进行馆藏配置时应着重体现差异性。二是提供社交活动组织服务。社区图书馆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空巢老人的兴趣爱好进行分析,专门组织有针对性的活动。三是提供社会参与引导服务。不同学历水平、职业背景、研究领域的老年人中不乏对社会有杰出贡献的佼佼者,在其空巢、离退休后,图书馆可进行潜能挖掘,帮助老年人实现其社会价值。四是信息素质提升服务。社区图书馆应秉持认识、反映和适应用户的原则,引进各种辅助信息技术、加强服务和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培训。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文化厅厅长张妹芝

文化产业需要法律规范和保障

“当下,我们国家面临着生态环境、工业转型升级的压力,还有百姓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包括文化消费的需求都到了快速增长期,文化产业在有些地区已经成为支柱产业。在蓬勃发展的时期,需要有一部法律来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政策上予以保障,同时也进行规范。”张妹芝说,大国的崛起离不开文化的崛起,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也有利于经济的绿色转型。

“文化产业首先要有清晰的界定,明确哪类的文化产业可以享受什么政策,更好地从法律层面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张妹芝谈到,比如曲阳石雕,从石材到产业园区的建设等不少方面就受益于政策的支持。发展文化产业,相关文化部门可做的工作很多: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从而产生聚集效应;在前期准备阶段,沟通、协调并推动顶层设计、规划和土地的申请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所以,发展文化产业,需要一部法律,进行保障,也进行规范。(中国文化报记者付琼)

全国人大代表、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韩再芬

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必须适应新时代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我国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年均增长13%以上。然而,经过近十年的高速发展后,制约和阻碍其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

在全国人大代表、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韩再芬看来,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文化产业促进法,来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文化产业各级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实际发展需要,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但是,我国文化产业立法仍然相对滞后,在我国260多部现行法律中,文化类法律只有6部,不少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韩再芬说。

韩再芬说,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法相关立法准备工作已经启动,经历了立法设想的提出、立法任务的明确、立法的研究论证三个基本阶段。2016年4月,文化产业促进法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部多次对文化产业促进法开展立法调研论证。

为此,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文化产业促进法》列上立法日程,国务院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起草工作,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文化报记者王立元)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树理

亟须回应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产权纠纷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6年,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2.18万件,其中75%是著作权案件。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树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亟须回应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对基层行政执法、司法队伍发展现状的调研越来越细致,法律体系的建设越来越“接地气”。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现实问题亟待解决。王树理观察到,由于基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认知上的缺位以及专业法律资源稀缺等原因,导致著作权意识淡薄、原创作品合理使用能力不足、行政执法滞后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

王树理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普及推广力度,尤其是要强化对基层执法和司法人员的培训,补齐意识和技术短板,提高普法主体的素养,同时,参考文化志愿服务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宣传中去,培养基层群众尊重创新的精神;重视建立地域工作联盟,打通服务壁垒,疏通信息和资源传输渠道,降低“同案不同判”的几率。此外,还应注重调研基层版权运营情况,进一步完善网络环境下的确权体系,针对原创和各种形式的二次创作,厘清评判标准,出台落地细则,形成激励原创、规范二次创作的格局。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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