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来解析杜甫《客至》 诗在眼前 不在远方
杜甫草堂茅屋。
品诗
客至
舍南舍北皆春水,
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
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
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
——《诗词若干首——唐宋明朝诗人咏四川》诗词集第13篇
评赏
“春水、群鸥、花径……这些都是眼前寻常事物,杜甫用的也是写实手法,但整首诗勾勒出的,却是一幅极美的生活画卷。”一首《客至》,是著名作家、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最喜欢的杜诗之一。他觉得,杜甫在诗中表达出来的欣喜,按捺不住从字里行间都漫出来了,令人读着都满心欢喜。“所以,从古至今,对这首诗的评价都是很高的。杜甫之后,很少有人有这样的功力。”
在杜甫的眼中,随处都有诗意,生活就是诗歌。“说什么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其实不然,诗也在眼前,不在远方。”阿来笑道。□本报记者肖姗姗
把生活过成诗 草堂比现在还漂亮
公元759年腊月间,杜甫越秦岭入川。拖儿带女,在战乱中颠沛流离,有一个能使一家人躲避风雨的安身之所,是杜甫最大的心愿。阿来说:“在此之前,他有更远大的理想,那就是辅佐君王,改变社会。他曾经写诗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但这个梦,在战乱之中,在他被贬为华州参军,并最终弃官而去时彻底放弃了。”理想不断被简化,直到变成一座再具体不过的草堂。“他抵达成都的时候,是冬天。第二年春天开始建草堂,这个过程,他好几首诗中都有描写。很快,草堂就盖好了。”
那么,这个草堂什么样子呢?阿来说,美。“‘舍南舍北皆春水’,房子前后都环绕着浣花溪水,春意盎然。‘但见群鸥日日来’,水面上有很多鸥鸟,而且每天都来。可以想象当时成都的生态环境有多好。”阿来强调,杜甫在写这首诗时,远离了战火,还有了栖身之所,所以心情欢欣,看任何事物都美好起来了。“你想啊,房子修好了,又正是草木葳蕤的时光,而且有客人来探望他,心情怎会不好呢?”他内心欢喜,连自谦的话中,都洋溢着对自家草堂的满意。“说‘花径不曾缘客扫’,表面上是不好意思啊,有客来了,我都没打扫到家门前的这条路。实际上,‘花径’,可以想象这条路上的落英缤纷,鸟语花香。”在此,阿来以诗解诗,他借用了杜甫的《堂成》来诠释:“第一句‘背郭堂成荫白茅,缘江路熟俯青郊’,从江边到草堂的这条路,他都走得非常熟悉了。而他来来回回地走,就是因为这条路是他精心设计过的,走着很舒心。路两边栽花种树,有松树、竹子、桤木……他如此细心打造这条路,又怎会没有打扫呢?那都是客气话。”
春水、群鸥、花径……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杜甫的这个栖身之所,还真不像一个逃难之人的歇脚处。阿来笑言,杜甫真是一个懂得如何把生活过成诗的人,“他栽树都是有讲究的,为什么栽桤木?因为桤木易成林,挡住阳光,风动叶片,仿佛在吟咏诗章。还有,一位叫韦偃的画家来拜访杜甫时,在其东壁上画了一幅奔马图来装点整个房间。所以,杜甫当时生活的草堂,真的比我们今天看到的还要漂亮,环境还要好。”
老酒招待客人 举杯邀约邻居
《客至》前四句,描绘了迎接客人的美好景象。后四句,客来了。“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杜甫是很希望宾客盈门的。至于这次来的客人,是谁,杜甫并没有交代。有人猜测是高适、严武,但这个诗的题下原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指崔明府。杜甫母亲姓崔,所以这位客人可能是他母亲那边的亲戚。”阿来说,杜甫在成都过得好,多半靠那些为官朋友的帮衬接济。“从杜诗研究杜甫在成都的行迹时,看出草堂建成后的很多时间,他都常常进城去跟新交旧友谈天吃饭,诗酒唱和。”所以,短短一首《客至》,不仅能看出杜甫是一个热爱生活、把居所打理得井井有条的男子,还能感受到他为人处世的本事。
杜甫对朋友又如何呢?阿来指着“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这两句说,“你看他还是竭尽所能来招待朋友。他说,因为这里是乡下,离市场很远,所以菜不多,言下之意请朋友不要嫌弃。”而说起这个盘飧市,阿来特别提到现在成都市中心那间以其为名的餐馆,名字是否得于杜诗,还是杜甫时代就有这样名字古雅的餐馆不得而知,但阿来笑言:“如果杜甫有钱,那就可以在盘飧市叫一大桌子菜。”原来,在唐代,要请客吃饭,是不必亲自到酒楼的,备好一桌席,酒楼派人送上府邸,“相当于现在的外卖嘛,唐代的人早就在享受了。”所以,哪里是市场远,还是因为穷。阿来直言:“但杜甫又说了,虽然我是个穷人,但坛子里还是有老酒的。”这说明,杜甫对前来的客人真心实意地招待,连为数不多的老酒都拿出来。“这两句,特别像那种实在而亲切的家常话,杜甫一边抱歉,说菜不好啊,酒也不是清酒,然后一边劝饮,夹菜,很有画面感。把那种欢迎友人前来,但唯恐招待不周的情感描写得很到位,刻画出杜甫的重情重义。”
而除了对朋友真诚,客居成都的杜甫,与邻居的关系也非常友好。“他最后两句,写的就是和邻居之间的互动。和朋友喝了一阵,喝高兴了,愿意招呼隔壁的老人一起来喝酒,‘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杜甫举着杯子,向邻居示意,来,一起来庆祝今天这个开心的日子,大家一起,干了。”阿来告诉记者,与邻居和睦相处,邻居关照杜甫这些事儿,还有诗为证。“他在《酬高使君相赠》里就写过,‘故人供禄米,邻舍与园蔬。’米是老朋友给的,蔬菜是隔壁邻舍送来的。”
平淡笔触寻常景象 用诗篇为成都画像
杜甫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客至》这首诗的精妙之处就在于,他用最平淡的笔触,描述最寻常的景象,却营造出最美的氛围。阿来直言:“杜诗有一个特点,表面看朴实无华,就是诗人的随手书写,但艺术感染力就在这貌似不经意的起承转合、随意点染处发生。”比如用词,“舍南舍北”,杜甫不用“房”,而是“舍”;“春水”,而非“溪水”“河水”;“群鸥”,不是“群鸟”;“花径”,亦非“小路”;“蓬门”其实就是“柴门”……阿来说:“这些字词,都是写实的,但却很雅致,很庄重。‘春水’,包含了季节,又代表着万物复苏,表达着杜甫在成都获得新生的一种喜悦。‘花径’‘蓬门’,既点明了我这条路是用什么做的,我的门是什么材质,同时又特别有意境。”
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说,在成都期间,杜甫形成了一种新的律诗风格。“在此类诗中,经常出现快乐自得的形象,老狂士在小农舍中过着朴素的生活,周围是优美的自然风景。”宇文所安正是把这首《客至》当成这类诗的典型。他说,“轻快的笔调加上完美的形式,使这首诗备受赞赏,几乎所有重要诗人都模仿过它的首联。”而阿来认为,不仅仅是首联,杜甫这种写实能力,几乎无人能及,“很多人写美,会夸张出一些场景,但杜甫,写的就是身边的寻常景象。他的诗,就像他的日记,所有的生活情境都详实地记录下来,后人评价杜甫诗是‘诗史’,其实他首先写的是个人经历,个人所经历的历史。个人经历映照着时代,所以构成更宏阔意义上的诗史。”
成都,给了杜甫一个安身之所,他当时一定心存感激。但阿来说,成都最终是应该感谢杜甫的,“书写成都,最优美,篇章也最多的,就是杜甫了。他留下了那么多关于成都的诗篇。清澈的江水、丰富的植物、温润的气候、众多的古迹、时人的身影与生活场景、城市的气象,无一不在他笔下清晰呈现。没有杜诗,我们几乎无法描摹成都,没有杜甫,我们也几乎无法歌颂成都。”杜甫,为成都画像,为成都写下优美的诗章,为成都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一个优美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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