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两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汲取巴西国家博物馆、法国巴黎圣母院、意大利皇家马厩与马术学院和日本首里城等世界重要文化遗产火灾事故教训,针对我国文物、博物馆单位防火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在全面总结我国文物消防工作经验做法,认真梳理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文物、博物馆单位防火特点,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从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应急能力、开展宣传教育和严格督察问责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意见和要求。重点明确了要强化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组织,落实岗位职责;科学评估火灾风险、完善制度建设,严格用火用电和易燃可燃物品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和大型活动消防措施;大力检查整治文物火灾隐患,科学编制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处置火灾事故能力;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大力开展宣传警示和教育培训,严格实施督察考评,实施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等。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会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督导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强化文物安全消防措施,不断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国家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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