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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山南市文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王雨霏 发布时间:2020-09-02 10:38:00来源: 西藏日报

  近年来,西藏山南市文物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山南市各级文物部门每年利用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综治宣传月和物交会等时机,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大文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有了新提升。截至2020年,山南市共有723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划定1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成了1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工作。经调查,确定梵文贝叶经写本 15函(种)、1619页,形成了《山南博物馆珍藏贝叶经总目录》《山南博物馆珍藏贝叶经影印大全》等重大成果。

  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十三五”期间投入资金改善桑耶寺、拉加里王宫、藏王墓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消防、电气线路、环境整治等问题。顺利完成了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编制了藏王墓保护规划、敏竹林寺保护规划等总体保护规划;编制了边境地区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总体规划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文博事业取得新进展。山南市文化展览体系逐步健全。全面完成了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克松村第一党支部旧址陈列馆、张国华前线指挥部陈列馆和朗赛林庄园展陈相继建成。2018年,有27件精品文物在首都博物馆《天路文华——西藏历史文化展》参展。2018年和2019年,系列精品文物在安徽博物院和湖北博物馆展出。

  文物安全防范能力不断提升。建立了市、县(区)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对全市境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逐年开展大排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大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整治力度。在文物保护维修工作中,严格执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努力做到全面保存、延续文物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妥善处理维修工程施工与日常宗教活动的关系,保障游客和信教群众的安全,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

  服务经济建设职能有效发挥。认真开展考古调查,科学制定保护规划。为确保地下文物的安全,山南市文物部门联合自治区文物研究所,对辖区内重点基础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加强地下文物安全勘探与评估。随着一大批文物保护项目、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文保单位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了周边群众增收。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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