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基本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记者从11月3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区医疗保障部门组建以来,顺利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3.51万人,参保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雪红就《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相关情况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医疗保障工作,持续健全完善符合西藏实际的医疗保障制度,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3.51万人,参保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员,每人每年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贴。先后落实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的245个药品、3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平均降幅分别达到77%、73%,共计节约医保基金3亿元以上。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3年来累计追回医保资金6300余万元。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西藏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西藏74个县(区)已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全区参保人员可持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任一介质在区内或跨省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及时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最初的200元/人次下调至40元/人次,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滚存结余中安排6.02亿元专项预算资金指标,用于保障西藏2021年度新冠疫苗采购和接种费用。记者了解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本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部署西藏医疗保障改革工作,围绕“1+4+2”的总体改革框架,提出了22项具体改革措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部署推进西藏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保障措施”“工作要求”5个部分,明确了“1+7+4+5”改革路线图和任务书,提出了19项具体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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