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醒
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以及各类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近日,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醒。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场所购买生活用品、食品;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肉制品、冷链食品,自觉抵制“野味”,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相关标识,要按照包装明示的储存方式合理储存,并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不盲目抢购,不囤积药品和物品,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购、储存物品,尤其要理智购买食品,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造成浪费;消费者购物后要索要并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之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要理智维权,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商家,要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勇于担当,不跟风涨价、不哄抬防疫物品价格,要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增强消费信心;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勇于担当,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物资供应、价格稳定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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