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走笔:籽籽同心 描绘新景
2023年1月17日,国家民委命名西藏山南市、那曲市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6个县(区)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标志着西藏7市(地)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的目标提前实现。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谋划和推进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不遗余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多层次:完善机制,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鲜明提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战略部署。
2022年,西藏成立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着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深悟透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王君正书记在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系统理解掌握《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模范区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按照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六字方针,着力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的大框架下建立健全模范区创建工作格局,从全局性、系统性角度构建模范区创建工作体系。
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等指导性文件,修订出台相关考评命名办法,明确“四大工程”“六项行动”等重大工作举措,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全区7市(地)高站位谋划、高标准部署、高组织推进,统筹谋划各自的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相继制订出台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九进”实施方案、测评指标、考评命名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修订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有力促进全社会各方面不仅明确“抓什么”,而且知道“怎么抓、怎么干”,促进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广覆盖:深化宣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近年来,西藏着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广泛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夯实模范区创建的思想基础。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开展首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筹备工作;
组建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撰写《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行稳致远》等理论文章,完成《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读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群众读本》;
自治区文物局加强历史和考古研究,制定《西藏考古工作规划(2021-2035年)》,加强考古发掘工作,着力阐释中华民族同根同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事实;
全面启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西藏卷》史料汇编工作,挂牌建设区党委统战部、区党委宣传部、区教育厅、区民委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推动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构建;
区文化厅新创民族团结进步题材文艺作品200个,民族团结进步题材话剧《八廓街北院》在区内外巡演、线上展演;
……
通过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阐释、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和大力开展民族联谊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创建举措,推动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开展。
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坚持把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政策和《条例》《规划》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群体,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推动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全方位:形式多样,全面提升创建成效
按照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专项组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创建举措,不断推动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开展。
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将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主动认领任务,按照年度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采取清单化安排、项目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坚持不懈推进模范区创建。
拉萨市制定模范区创建“组织领导图”“九进工作图”“具体实施图”。日喀则市“创新方法丰富载体、探索新思路寻求新突破、构建嵌入式社会环境、深化先进典型培树”工作举措。山南市以“打造主题公园、融入日常生活,建设市场商圈、促进互融共建,强化进寺入舍、讲活融合故事,做实设岗定责、岗位练兵融建,推行语言融合、筑牢思想根基,抓实‘五共五固’、助推强边富民,打造实体工程、营造创建氛围”为抓手,全力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林芝市确定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等4个边境乡镇和墨脱县荷扎村等31个边境村(居)为2022年重点打造点位,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千里示范带建设。昌都市立足“五抓五促”,不断巩固和扩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那曲市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首个西藏民族团结碑廊。阿里地区按照“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中争先进”的要求,每年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资金纳入本级年初财政预算。
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总要求,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村(社区)、家庭、岗位延伸,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
202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50个、模范个人200名。开展2022年西藏自治区寻找民族团结“最美家庭”活动,评选出“最美民族团结家庭”100户。挂牌命名了251家单位为第一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市)、模范县(区)、模范单位(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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