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长制工作走笔:青山有人管 绿树有人护
群山叠翠,万木争荣;“林长”发力,逐绿前行。目前,西藏已建成五级林长组织体系,由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三位主要领导任总林长,共设林长35185名,其中,自治区级林长59名,地市级林长313名,县区级林长2381名,乡镇级林长6819名,村级林长25613名。构建起了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推行林长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大改革创新,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的重要手段。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自治区林草部门结合实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五级林长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
西藏林长制责任体系按照“自治区副总林长包联到县区,地市级林长包联到乡镇,县区级林长包联到行政村,乡镇级林长包联到自然村,村级林长包联到山头地块”的原则,已划定各级林长包联责任区域,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造、草有人植、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了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长远发展、统筹协调等问题。
在制度体系方面,西藏出台了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林长制自治区级会议制度等5项配套制度,并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建立了“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强化协同保障,实现高效运行。
——推动林草生态修复。2022年三位总林长亲自主持召开自治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暨拉萨南北山绿化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了自治区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117.85万亩、草原修复治理437.46万亩,其中,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累计完成造林14万亩。
——推动林草资源保护。三位总林长高度重视,分别对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50余名副总林长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全区2018年以来2353件涉林草案件整改工作圆满完成。西藏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工作受到国家林草局表彰。
——推动化解保护堵点。各级林长齐抓共管,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2022年,发生森林草原一般火灾2起,受灾面积12.25公顷,未造成人员伤亡,发生数量和面积创历史新低,同比下降66.67%和93.3%;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远低于国家控制水平;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西藏是目前全国13个无松材线虫病疫区的省份之一。
——推动破解发展难点。自治区副总林长积极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接,助力西藏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林芝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羌塘、三江源(唐北区域)等6处典型区域被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十四五”林地定额较“十三五”提升122%,青藏高原林草科研基地林芝工作站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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