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院成功执行一起近三年的“骨头案”
执行是法院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着“纸上权利”能否兑现为“真金白银”,更关系着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行一起近三年的“骨头案”。
据了解,该案件系申请执行人西藏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的一起合同纠纷,2020年8月立案受理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启动执行程序。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结合被执行人财产在内地的实际,执行局迅速安排办案人员前往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协调成都巡审处执行团队全力开展执行工作。
经认真调查、多方协调发现,该案被执行人在成都中院涉及案件10余件,财产均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所查控,有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债权债务关系极为复杂,执行难度大。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执行团队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对接四川省高院、成都市中院召开专题案件协调会,推进落实执行措施。
经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成都巡审处执行团队多方权衡、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坚持“维护合法权益、服务营商环境”,从申请执行人切身利益出发,于2022年12月依法将案件全案委托给成都中院执行局执行。全案委托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继续与四川省高院、成都中院执行部门以及案件承办团队沟通。最终于今年6月为申请执行人兑现案款700余万元,累计执行到位900余万元的款项,用实际行动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缓解了西藏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的经营困难,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权威。
“该案不仅涉及公司财产权益,更关系到广大股民的利益,关系到我公司诸多员工的切身利益。贵局执法为民的工作态度、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不仅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更为公司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在寄给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感谢信中如是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彬表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坚持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紧紧围绕院党组“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具体要求,通过个案的具体执行,增强服务保障的自觉性、主动性、协同性,为服务保障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执行工作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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