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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守护百姓“看病钱” 拉萨聘请20名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3-11-03 09:28:00来源: 西藏商报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监管,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决定聘请20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是监督参保人或医药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并主动向医保部门提供线索的人。

  那么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有哪些呢?该负责人解释称,包括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医疗保障领域内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向同级或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及时举报、提供违法违规违约线索,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协助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参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对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要发挥桥梁作用,既从社会公众的角度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也要面向社会公众,促使医疗保障基金的相关信息能够得到正确、全面的理解。”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对于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也有新期待、高要求。不定期召开医保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监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应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力,在开展社会监督员活动时,应主动出示医疗保障部门颁发的社会监督员工作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向监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报酬,严禁借监管之名“吃拿卡要”或牟取私利;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界透露监督检查情况和监管对象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过程中,积极向医保部门举报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一经查实,按《西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凡是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和关心医疗保障事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或具有社会保险、会计审计、医疗医药、法律专业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常年在西藏工作或居住,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作风严谨,坚持原则,能遵守医保部门工作纪律、严守秘密。

  据悉,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本次将公开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20名,聘期为2年。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和健康状况等择优聘请,届时集中开展培训,并颁发聘书。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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