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拉孜司法所:夯实治理基础 维护社会安宁
2023年11月,日喀则市拉孜县司法局拉孜司法所获评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日喀则市拉孜县司法局拉孜司法所以建设“枫桥式”司法所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建阵地、抓队伍、强保障、促业务,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聚力规范化建设,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业务发展。拉孜司法所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引领力,成立党小组、开展主题党日和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行“党建+普法”“党建+法治”“党建+人民调解”“党建+公共法律服务”“党建+社区矫正”“党建+安置帮教”“党建+志愿活动”工作模式,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优化工作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拉孜司法所紧盯“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目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配齐司法所所长,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上门调解”“地毯式排查”等工作,将司法所各项职能向村居、联户延伸。
强化阵地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拉孜司法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发挥“拉孜堆谐”品牌影响力,创新融入法治元素、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主题歌曲、普法小品和相声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传播法治精神、唱响法治主旋律,让群众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当中树立法治意识。
聚力科学化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化解
推进力量整合,构建“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拉孜司法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建立以拉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干,“孜果村党员调解室”和“玉哲村党员调解室”为左右臂,联户长、网格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基层宣讲员、老党员及致富带头人等参与协助的“1+2+X”乡村调解网格体系,促使信访案件数量逐步下降。
创新推进“调解+志愿服务”“调解+心理咨询”“调解+法治宣传”模式,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拉孜司法所突出“三所两中心一点”(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巡回审判点)作用,完善诉前调解、强化部门联动、落实信息互通共享,有力形成非诉讼纠纷多元闭环化解机制。建立由金牌调解员、“三官”、律师、教师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为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专业支撑。近年来,拉孜司法所调解成功率达96%。
坚持需求导向,构建“订单式”普法宣传。拉孜司法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普法对象,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派出法庭、学校等部门,以需求为导向开展“订单式”普法,利用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普法渠道,满足基层群众普法需求。
立足宗旨为民,构建“贴心式”法律服务。拉孜司法所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以法律援助为主线,通过“律师坐班+智能终端”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同发力,全方位、高质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拉孜司法所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31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
聚力法治化保障,依法推动基层治理
强化法治审核,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拉孜司法所扎实开展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为产业化经营、土地承包、资产经营等进行法治审核把关,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护航乡村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依法用权,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拉孜司法所积极拓展司法所职能,推进司法所长列席镇党政工作会议,主动参与镇党委、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为镇党委、镇政府开展合法性审核11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1条,开展会前学法、法治专题讲座34次。
坚持制度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提高村级组织法治化管理水平,拉孜司法所加强村干部涉农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要求村干部以身作则,以法为行动准则,做法治宣传员;结合各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使村内社会治安、家庭家教家风等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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