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西藏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持续引向深入
西藏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不仅有助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也有助于推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到实处,对于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把模范区创建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模范区创建各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一、深入把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时代价值
西藏是边疆民族地区,强化民族团结至关重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深远影响。
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为当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明确了新的时代任务。民族团结对于维护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环境至关重要。要高质量深层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西藏建设,没有各民族团结是不可能实现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就是为了高质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共同奋斗,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应有之义。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汲取以往治边治藏智慧,立足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对治理西藏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是做好西藏各项工作的“纲”与“魂”。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明确要求将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足见做好民族工作对新时代西藏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就是为了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将民族团结工作放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大局中来安排部署、统筹考虑。只有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交往交流交融,才能保障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坐标,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逐渐发展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集中体现。民族团结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对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进行科学判断和理性思考,将民族团结理论和实践推向新高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西藏落实落地,焕发理论和实践光辉。
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成效显著
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七市地已全部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前完成所有市地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的目标。
组织领导不断强化。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5月1日,《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正式施行,确保创建工作有法可依。2021年2月,自治区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 (2021—2025年)》,为创建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随后,又相继出台《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九进”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等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的制度规范,为模范区创建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和明确工作路径。
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全区上下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运用各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物质基础不断夯实。全区上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夯实物质基础。和平解放70多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兄弟省市的无私援助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下,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幸福指数大幅提升,特别是2019年底,全区74个贫困县区实现摘帽,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1499元增加到2019年的9328元,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西藏各族人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决心信心不断巩固。
三、持续深入推进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立足新形势新情况,推动创建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夯实政治基础。各级党组织要牵头抓总,完善党领导民族工作的制度机制,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通过党委(党组)会、部门联席会等形式,及时研判创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为创建工作把方向定大局作决策。政府民族工作部门是工作主体、第一责任部门,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民族工作形势,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在各自工作领域,树立民族团结意识,保障少数民族权益。要完善民委委员制度,明确委员职责任务,完善工作制度,引导委员积极学习调研,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要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熟悉民族工作、践行民族团结的干部,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组织基础。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大众媒体、各级各类院校等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党委主导、政府负责、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要持续巩固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宣传教育效果,深入研究宣传教育对象接受方式和特点,不断改进宣传方式,确保有形有感有效,提升宣传效果。广泛发掘历史事实和文物考古遗迹遗存,讲好“茶和盐巴”的故事,用确凿的历史事实证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让中华文化成为各民族心灵纽带和情感归属,积极引导全区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理念,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不断夯实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强化示范引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要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努力在夯基础、推典型、扩影响上下功夫,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感召人、激励人,倡导见贤思齐,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不同层面不断涌现。要从日常小事入手,引导各民族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不断增进感情,营造尊重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社会氛围。引导各民族把中华文化作为精神追求,深化文化价值认同,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各民族相互欣赏、相互学习、交流互鉴,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持续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各族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准确把握西藏新发展阶段特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产业振兴文化振兴。发挥好重大项目带动作用,以项目促发展促团结。发展壮大西藏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积极发展民族贸易和民族手工业,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民族传统技艺传承人,满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严格落实自治区“十大民生工程”和“21项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抓住“一带一路”深入发展大好机遇,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强化和周边地区的经济文化往来,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切实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创建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要持续健全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体系,着眼反分裂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强化分析研判,增强前瞻性实用性实战性,确保反分裂斗争有法可依。要完善民族团结有关配套规章,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体系,为全社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制度支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和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让人们在生产生活中能够体会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切实提升各族群众以法治推进民族团结的意识,坚定不移用法治保障和巩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张锦花 西藏自治区党委党校,李许桂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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