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教育

西藏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可享每人6万元每户24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齐永昌 发布时间:2018-10-19 10:53:00来源: 拉萨晚报

10月18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西藏结合实际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2017年1月1日后毕业五年内取得营业执照,在西藏返乡(不含镇、居委会、社区)创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启动资金政策、生活保障政策、经营场地政策、产业扶持政策、人才储备政策、土地承包政策和风险应对政策等共计7项新的优惠扶持政策。

据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实施意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经审核,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对其每人给予6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4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农牧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且从事农牧业产业创业的,对其每人给予6.5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6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在高海拔(4500米至4800米,下同)或边境乡村创业的,对其每人给予6.5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6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农牧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且从事农牧业产业创业的,对其每人给予7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8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符合当地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带动1名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脱贫的,对其每人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每户最高可达3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对其给予每人7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8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实施意见》指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帮扶指导。在公开考录工作中,西藏将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制定教育系统特教岗位计划,科学设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降低学历要求,不设开考比例,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时,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要予以优先安排。

根据《实施意见》,在生活保障方面,对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西藏还将发放5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对在高海拔和边境乡村创业的,发放6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对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可通过乡周转房、公有住房等方式为其提供住房保障。在边境乡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享受边民补助政策。对返乡创业大学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对其给予经营场地租金和水电费月度补贴,每年最高可支持2.64万元,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对在高海拔和边境乡村创业的,对其给予场地租金和水电费月度补贴,每年最高可支持2.88万元,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据了解,在服务保障方面,西藏各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农牧、商务等部门,依托本地资源禀赋,将投资少、效益高、风险低、见效快,符合产业发展,契合返乡高校毕业生自身特点的项目筛选入库,适时发布创业项目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西藏各地(市)、县(区)还将建立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设立地(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基金,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政策按《若干意见》执行,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免抵押担保政策,由创业担保基金予以全额担保。大力推行“一张表、一套资料、一个窗口”登记,让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责编: 陈濛濛)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