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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因疫情影响 高校学生毕业可适当延期

田媛 发布时间:2020-03-18 13:12:00来源: 光明网

  据北京教育委员会18日消息,北京市教委日前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高校对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且毕业论文(设计)符合质量要求的学生,应努力保障其顺利毕业;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延长毕业期限。

  科学调整教学工作 合理安排考试

  《通知》提出,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进度,做好各环节衔接工作。利用好“互联网+”技术手段,完善教学模式,推动线上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紧密结合。

  适当调整学生考试考核方式,科学运用线上考试、线上成果提交等方式,结合学生线上听课情况、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考核评定学生学习效果。对于学生补考、缓考、重修重考等情况,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形成完备的考试考核方案。

  学生毕业、学位授予时间可顺延

  在疫情防控结束之前,通过线上答疑、远程答辩等方式有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答辩等环节工作。对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且毕业论文(设计)符合质量要求的学生,应努力保障其顺利毕业。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延长毕业期限。

  此外,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特定情况下学位授予工作方案,根据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工作进度,统筹做好毕业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合理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和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学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

  创新方式 就业采用“云签约”

  《通知》要求,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层就业项目,指导毕业生积极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就业单位确定后可以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系统进行线上签约,也可以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和档案暂存学校两年,待落实单位后再办理就业手续。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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