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财政发展成就显著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5月7日,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财政发展成就。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肖厚国通报相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财政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政策不断优化、财政保障不断强化,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肖厚国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财政收支规模连创新高,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2012年至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6420.6亿元,年均增长11.5%。其中,地方收入1673.8亿元,年均增长10.7%,中央补助收入14746.8亿元,年均增长11.5%,占收入总量的90%。人均财力从2012年的1.85万元提高到2021年的6万元,增长2.2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6152.9亿元,年均增长9.4%。其中80%以上的支出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民生福祉得到进一步改善。
全力支持“四件大事”,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西藏财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累计投入脱贫攻坚整合资金753.9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消除;2012年至2021年,累计落实各类生态补偿及重点生态动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36.56亿元;累计落实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30.2亿元,大幅提高边民补助标准,建立护边员补助制度,增强边境发展能力。累计整合资金166.3亿元,624个边境小康村建设全部完工。
防范化解涉及财政领域的重大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法定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全部纳入预算,截至目前,全区政府债务余额495.7亿元;隐性债务实现只减不增,2021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隐性债务清零;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自治区对市县的转移支付从2012年的352.6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248亿元,增加895.4亿元,年均增长15.1%,远高于同期自治区的财力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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