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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质效

——三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 2024-07-01 09:36:00 来源: 西藏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及时运用违纪典型案例,充分释放执纪必严的震慑力量、传递正风肃纪的清廉正气,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指明了着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环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以案为鉴方能知敬畏。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精心谋划。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的高压惩戒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深挖细查,清除腐败案件造成的影响,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充分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深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突出警示教育的经常性、严肃性、精准性,坚持把个案问题拓展到面上施治,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断强化“不能腐”的刚性约束;做到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树牢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的权力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修身慎行、怀德自重,厚植“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贯通作用,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殷鉴不远,警钟长鸣。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释纪释法,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活用善用本地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以制作警示教育片、摄制廉政微视频、编印忏悔录、分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为载体,把案例资源更好地转化为教育资源,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剖析典型案例要见人见事见思想,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的堕落轨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警示教育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提高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在“治未病”上下功夫。党员干部所处岗位、行业、地域不同,自身年龄阅历、接受能力、廉洁风险点也各有差异,要做到因案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针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别、不同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面向不同行业系统、不同职务级别党员干部,量身定制警示教育套餐,让警示教育可视可感、入心入行。尤其是要突出抓好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的警示教育。要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责编: 陈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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