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确立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谋划和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
“自治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已达133件,设区的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已达72件。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制定修改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11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1件,立法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四个创建’地方性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马伟茗介绍说,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统筹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对重点立法任务,提前谋划立法配套和法规清理工作;对改革急需、人民急盼的地方性法规,加快制度创设和法治供给,切实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马伟茗还表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保护,采用多种监督形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个、执法检查报告8个、专题调研报告8个、跟踪检查报告2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举措落实落地。”
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方面,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立法征求意见,扎实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先后2次举办人大干部培训班,编印《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手册》7万余册,供代表学习使用。同时,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深化拓展“两个联系”,丰富代表履职平台,不断提升代表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
“现在,全区建成‘人大代表之家’772个,代表联络站、活动室2627个,实现全覆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全区4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作用,让代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汇聚民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起最广泛的共识和力量。”马伟茗表示。
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推动西藏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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