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医保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拉萨市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了参保人员在区内、区外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含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截至10月10日,区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2个地市、652个统筹区、4345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1404家、定点零售药店2941家)产生跨省异地就医结算5436人次,涵盖购药、门诊和普通住院等医保业务。普通门诊费用跨省和区内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的扩大,切实惠及了参保群众,为长驻异地工作等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带来极大便利。
记者从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全力推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屏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与此同时,为巩固拓展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市医保局通过“防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系统”,构建医保防返贫致贫制度防线。“该系统能监测到拉萨市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工作人员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监测到各项数据,还能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若在“防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发现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参保人员,市医保局会及时召开“一事一议”专题会议,实施相应医疗救助。同时,通过系统实时监测,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超6万元、大病保险理赔超14万元,普通医疗救助超10万元和重特大医疗救助超20万元,即年度“三重保障”累计超50万元以上,市医保局将及时提醒涉及县(区)医保局、医保经办部门进行核查,并督促合理采取医疗救助措施,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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