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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患者可刷医保卡报销门特费用

发布时间:2022-01-20 09:17:00来源: 西藏日报

  近日,记者从西藏成办医院获悉,即日起,经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在西藏成办医院取药、检查可以直接刷医保卡报销。

  据介绍,门特即门诊特殊疾病的简称,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办理门特认定后,相关病种的门诊检查、用药可以像住院费用一样按照比例报销。在西藏区内其他医院办理了特殊门诊的患者,来西藏成办医院看病也可以按门特直接报销。

  目前,西藏职工医保已将34个大类(49个病种)、121种罕见病病种,西藏居民医保已将23个病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患有慢性疾病的西藏职工参保患者,在西藏成办医院首次办理门特时,需持病情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到门特病种对应专科医生处,填写西藏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制订门特治疗方案;患有121种罕见病的在蓉职工医保参保患者首次办理时还须到西藏基本医疗保险成都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31号403办公室)办理认定。西藏居民罕见病需根据参保地政策执行。

  在区内医院已认定了门特的患者需持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证、门诊病历或病情证明书三者之一即可)、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医保办复核病种认定有效期,审核门特方案,审核后,患者持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处方、检查单、社保卡或身份证到门诊收费室结算。

  据了解,门特认定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须在医保系统中再次认定才能生效;患者本次门特治疗时间不得与上一次用药时间出现交叉,如在治疗周期有效时间内重复开药则无法报销费用;在门特病种支付范围内的用药与检查医保才予报销;门特用药开具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经医师评估病情稳定患者可延长至3个月;医保患者需持实名制相关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电子凭证等)进行门诊(含门特)治疗、结算,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或办理医保业务的,需提供患者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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