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提振消费”是一大热词。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多项提振消费举措。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近日,针对西藏将如何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多措并举共筑满意消费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德吉卓嘎。
德吉卓嘎介绍,首先,各级消协组织将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其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各级消协组织将把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在促进高品质消费、高质量维权、高水平共治等方面发力,破解制约消费提质扩容的瓶颈障碍,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消费过程、消费环境更加满意。
第三,将围绕提振消费,以需求牵引供给,主动向经营者反映消费者意愿,通过倡议引导和强化监督,推动经营者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进一步助力消费工作。同时,运用好消费调查、约谈、投诉公示、舆论监督等手段,及时帮助消费者防范和规避消费陷阱。此外,认真帮扶企业建立和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度,鼓励企业通过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大规模应用,不断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质升级。
德吉卓嘎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消费者协会履职要求进行细化,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
我们将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协同共治平台作用,推动形成立法保障、司法保护、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守法、消费者参与、社会组织协作、研究机构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水平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缩短维权时间,完善维权机制,实现投诉便利化、信息透明化、处置快速化,促进形成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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