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都市法院系统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探索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司法途径,提供全面、温情、高效、符合老龄化现状和老年人身心特点的贴心司法服务,构筑护老“硬屏障”,全心守护“夕阳红”。
据了解,昌都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追究虐待、遗弃老年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对侵犯老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严惩不贷;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民法典等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强化司法服务,加大对老年人的举证指导,提高老年人应诉、参诉能力,及时调处涉老年人的婚姻、家庭、赡养、侵权等矛盾纠纷。结合“订单式”普法,昌都市各级人民法院定期组织专业法官走进村居、敬老院、结对帮扶社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真实案例,切实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增强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效果。
同时,立足涉老群体的特殊性,昌都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10个工作日内反馈涉老线索机制,设立专门的整治养老诈骗咨询服务暨老年人权益保护窗口、设立整治养老诈骗线索暨老年人权益保护举报箱、快立快审快结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为涉老维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司法救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暖心服务,就近开庭、上门服务、巡回审判,彰显司法“温度”。对常见的涉老婚姻、赡养、劳动报酬等纠纷,加大调解力度和教育引导,依法在司法裁判中重点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