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西藏自治区召开西藏自治区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一年来,自治区司法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工作部署,高位谋划、高效推动、高质落实,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办案质效显著提升,基础保障日益夯实,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行政复议机制全面升级
五市(地)成立复议办公室
行政复议法宣传更加精准 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60余场次
一年来,行政复议法宣传更加精准有效。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宣传月”、行政复议开放日和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进机关、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网格等活动。据统计,全区累计开展了360余场次行政复议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此外,还制作了11期行政复议法宣传短视频,并在各类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上发布了400余次相关报道。同时,通过向全区移动、电信、联通手机用户推送行政复议法宣传短信2条,有效推动了行政复议法宣传广泛深入开展。
在府院联动方面,过去一年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了规范。据统计,2024年1月至11月,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同时,还出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意见,扎实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此期间,全区以调解和解方式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1件,调解和解率14.1%。此外,还举办了全区第二届“府院同堂”培训班,健全了重大事项沟通和日常工作互动交流机制,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推进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雪原表示,下一步,西藏自治区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主线,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为目标,以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制度为抓手,以建设行政复议专业化队伍为支撑,着力强化行政复议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能力水平,以行政复议高质量发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全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08件
一年来,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显著提升。据统计,2024年1月至11月,全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08件,受理537件,审结502件。其中,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确认无效等方式直接纠错的案件154件,纠错率达30.7%。与2023年全年相比,新收、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分别增长了435件、317件,增幅分别为159.3%、144.1%,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行政复议日益成为人民群众愿选、优选、首选的行政争议解决途径。
与此同时,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自治区区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先后建成了行政复议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等办案场所,争取到37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拉萨市城关区等37个县(区、市)行政复议审理室(听证室)的建设。此外,还发布了全区第一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入选司法部第四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水平,还组织开展了优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评选活动,评选出12篇优秀法律文书并汇编成册。
在过去的一年里,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得到了显著的完善与加强。自治区本级及昌都、山南、林芝等五市(地)成立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七市(地)司法行政部门单设了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在自治区本级,行政复议编制由5名增加至9名,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
此外,为了提升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公正性,还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库,并制定行政复议繁简分流、调解和解、听取意见、听证等10余项配套制度。同时,修改公布了与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不一致的政府规章12件,推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准确有效实施。
在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自治区行政复议大厅开通了企业、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托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设立了行政复议咨询窗口,并统一公布了全区82个行政复议机构咨询窗口地址和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
为了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效率和便捷性,还投资352万元部署建设了自治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平台,并研发“西藏行政复议”小程序,使得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进一步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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