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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一家法院、一名法官荣获全国表彰

发布时间: 2025-01-17 09:12:00 来源: 西藏日报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丁宇翔等65名同志、追授韩旭辉等4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全国模范法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其中,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聂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索南曲吉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该决定指出,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服务保障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显著、堪为楷模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人民司法事业再立新功。

  该决定号召,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模范法院和模范法官为榜样,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凝聚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 贾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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