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日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13天,高效为申请执行人兑现执行案款2883821.46元。
2018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包定日县某边境地区小康示范村综合配套工程及定日县某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定日县基层某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甲公司将以上工程转包给自然人严某,其依约完成承建任务且验收合格。经核算,甲公司向严某应付工程款为2883821.46元。经严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提起民事诉讼并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严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团队迅速反应,在综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等多种手段基础上,结合诉中保全快速锁定甲公司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立即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紧盯进度、高效衔接、攻坚克难,最终仅用时13天便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并及时发放,极大缓解了申请执行人严某的资金压力,依法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据悉,该案的高效圆满执结,是定日县人民法院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的生动体现,彰显了以“立审执”一体化维护公平诚信市场秩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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