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及所有兢兢业业的法院工作人员,从立案到执行,法官们都非常负责和热情,给了我很多建议和关怀。”日前,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
农民工工资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记者联系到杨某,了解到这件让人欣慰的事情。
原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西藏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去年6月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案件审理中,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合同有效。前期,被告已经退还一部分合同中约定的材料款项,原告诉求被告退还其余材料预付款350余万元。但被告在退还50万元后,再没有按期履行剩余还款义务。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原告向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拿到了剩余的300余万元材料款。至此,杨某终于松了一口气,并向记者表示,“这笔款基本都是农民工的工资。我会将法院为民司法、公正执法的行为传递给社会,也将第一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一个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做一家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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