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被告朗某因家庭生产经营需要,从原告达某处借款41000元,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欠款,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未还,原告遂诉至仁布县人民法院。
该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标准,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线上调解。承办法官通过线上平台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向被告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还款义务的相关规定,告知其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朗某于2025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达某借款41000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此次线上调解高效化解小额民间借贷纠纷,既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时间和成本,又是深化“小额诉讼+调解”机制的缩影。
下一步,仁布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广线上调解模式,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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