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bet.cn
home

查实!某商行瞒报收入偷逃税款

发布时间: 2026-06-16 10:33:00 来源: 西藏法制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某商行偷逃税款案件。经查,该商行利用定期定额方式不据实缴纳税款、通过私户收款、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方式隐匿收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86.32万元。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相关部门提交的线索,显示该商行存在涉税疑点。经查询,该商行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试图以“注销”规避税务监管。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迅速响应,依法对其启动立案检查,并办理税务登记恢复手续。

  检查人员依托税收大数据,对该商行的发票开具明细、进销存台账,银行资金流水及上下游业务数据进行多维度交叉比对。发现其实际销售收入远大于其申报数据,但该商行长期未按实际销售收入申报,将私户收款与未开票收入进行隐匿。

  为此,检查人员摆事实、讲道理,先后多次对经营者开展政策辅导,对其有疑点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疑点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在事实和法理面前,最终,经营者承认通过“不开票收入不入账”“私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事实,并深刻反思自身涉税风险意识薄弱的问题,承诺将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开展之后的经营活动。

  针对该商行并未按照实际经营数据进行申报纳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商行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96.1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对所取得的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通过私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从而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广大纳税人在实际经营中不仅要依法开具发票,而且要如实申报纳税,坚持合规经营。税务部门也将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依法履行税务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责编: 陈濛濛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西藏税务部门依法查处1起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西藏蜜金首饰有限公司偷税案。经查,该公司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金银珠宝,以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 [详细]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