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讯 10月9日,记者从拉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两部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两部条例”于2024年7月24日,经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管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拟着力解决城市局部山洪内涝风险较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低、水系湿地海绵功能有待加强等问题,重点推进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优化城市水系和公园绿地建设、加强山体及水系湿地保护修复、提升雨水及再生水利用能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源头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片区、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和加强海绵城市能力建设九项核心任务。
《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共八章三十四条,主要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建筑垃圾处置的责任主体,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鼓励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下一步,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两部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中国西藏网 记者/贾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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