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的中国立场
作者:何志鹏(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在此背景下,“世界人权向何处去”日益成为各国政府和人民深入关切的问题。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0届会议上,中国代表敦促美国等西方国家立即停止干涉别国内政,取消单边制裁措施,停止侵犯别国人民的人权。这展示了中国对于国际人权的法治立场,也体现了世界人权发展两种不同的态度、不同的道路、不同的主张、不同的实践。
人权具有实践性、经验性、进程性,也有着鲜明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人权作为人类社会制度实践的成功探索,来自社会环境,基于社会文化,成长于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发展进步,最终体现为人民生活的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纵向地看,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文明形态的人权制度都是无限延伸、没有终点、不断发展前进的治理体系,人权保护从来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境界,每一个国家都只可能向保护得更加完善、更加广泛、更加及时、更加有效而努力。横向地看,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文明形态的人权理念、人权谱系、人权保护方式,必须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条件积极探索。
在全球人权的格局中,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尺度,也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被视为世界的典范,更不存在某个国家有资格作为全球的“教师爷”。基于人权的地域性和差异性,不同人权文明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在国际人权事务中共商共建,通过交流合作塑造国际人权的良好维护和实现方式。
有些西方发达国家坚持将一些人权经验移植到其他国家,甚至在经济援助中通过国际法律安排强制要求其他国家遵循和效法,这显然是武断人权理念导致的僵化人权实践,甚至可能带来以人权为名义的暴政。他们应当意识到,当今国际社会不具有超国家政府,没有建立起对一国内部人权情势全球公认的评价标准和应对程序,所谓的“保护”很容易沦为大国强权的粗暴干涉,引致政府倾覆、国家变乱和国际危机。
国际社会的治理经验证明,封闭自大的人权模式只会在世界上缔造灾难,给人权带来更多的阻碍和困难。在21世纪短短20余年的时间里,人们就数次见证这些国家一方面高举着人权的旗帜,仿佛对人权充满了关心和关注,另一方面却在实践中通过干涉的方法对其他国家进行打击,最终不仅颠覆一国的合法政府,而且掠走财富资源、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生活,大量人民被迫成了流离失所的难民,造成了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的负面影响。
正如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0届会议上指出的,单边强制措施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采取单边强制措施,严重阻碍受害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抗疫努力,严重损害受害国人民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等基本人权。
随着人权国际化的深化,世界各国日益清晰地认识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走的是以法治引领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主权保障人权的道路。世界人权的发展,究竟应采取合作的方式协商共建,还是一意孤行、按自己的设想标准去指责和批评其他国家的实践,历史已经反复给出了证明。美美与共的包容性人权观念、共商共建的人权交流合作实践,与唯我独尊的人权姿态、党同伐异的人权打压行动比较起来,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向我们昭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性。中国主张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遵守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这不仅是国家之间和平与安全的相处之道、国际社会稳定和繁荣的建设之道,也是世界人民享有人权、构建幸福的法治之道。实践必将进一步证明,只有包容开放的人权文明观才能构建世界人权治理健康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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