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
2022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推进“三力一度两保证”工作格局,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和事业实现新发展。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在乡村振兴、科技攻关、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奥运赛场、保卫祖国等重大任务中挺膺担当、冲锋在前,展现出自信自强、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踔厉奋发、创先争优,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296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389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81名同志(含追授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4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国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和共青团的希望要求,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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