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太阳鸟时评:让数据的活水更加激昂澎湃
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对外发布。“数据二十条”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等方面提出20条政策举措,初步搭建了我国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
“数据二十条”为我国数据生产、流通、运用作出了制度安排,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活力。我们要牢固树立制度意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给数据设置“红绿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显然“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既是现实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数据安全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数据二十条”突破性地建立了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赋予数据要素市场的不同主体按照自己在市场中的角色不同、贡献不同,享有不同的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收益分配权,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数据要素的权属及其确立规则的不清晰,一直以来是影响我国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制约因素。“数据二十条”以制度形式把数据要素概念落实到了实际操作层面,并给出了制度安排,设置了红绿灯,为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发利用数据、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制度保障。有了制度保障,就有效解决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数据权属、发展与安全、市场主体与个人权益等一系列问题。
给数据套上“制度绳”。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作为一种要素资源的作用更加凸显,规范使用数据资源,关键要给数据套上“制度绳”。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从产权制度到流通和交易制度,从收益分配制度到治理制度,为数据的运用扫清了各种障碍,让数据的活水更加激昂澎湃。
给数据注入“价值力”。从“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到落实落地,需要我们抓好贯彻落实,从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到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的完善,从试点示范,到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等,需要我们在数据运用过程中更加注重探索实践,更加注重创新创造。要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要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要始终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四川新闻网 作者: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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