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明矩整治自媒体乱象
中央网信办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从13个方面对加强“自媒体”管理、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有效优化网络传播环境、净化“自媒体”生态意义重大。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份,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超大规模网民数量蕴含着巨大商机,同时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自媒体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体形态已然成为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个别自媒体盲目信奉流量至上,“逢热必蹭”“谁红蹭谁”,甘于沦为资本的附庸。从营销软文到洗稿生意,从内容失真到假冒仿冒,各类“自媒体”违规经营行为层出不穷,加大了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成本,严重污染了网络生态,甚至违反了法律法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互联网是公共空间,针对“自媒体”违规经营乱象,要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自媒体从业者、自媒体受众、政府部门等多方作用,塑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经营空间。
从自媒体平台的角度而言,应持续优化运营管理职能。履行治理主体责任,完善自媒体注册、运营、关闭等环节管理的细则。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商品监控、溯源、识别,拦截虚假商品信息。强化退出机制,对违法违规营利的“自媒体”给予清空粉丝数量,下架商品链接等处罚措施。
对于从业者来说,应自觉坚守公平竞争底线。肩负传播真实职责,自觉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素质培养。主动规避依靠蹭炒热点吸粉、利用弱势群体流量变现等违规行为。不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坚持以质量立市场、用诚信赢市场,大力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而自媒体受众也应不断提高自身权益保护能力。持续增强信息筛选能力、过滤能力、理性批判能力,注重多渠道、互补式检索,尽可能识别出失实信息、虚假商品。保持清醒思考,不被“标题党”“噱头”“低价”吸引眼球,避免冲动消费。发现商品问题及时取证留存,主动投诉,依法维权。
更重要的是,政府应切实加强立法执法和专项整治。将依法治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谣言和有害、虚假商品消息,坚决取缔假冒仿冒的“自媒体”。
王 涵(来源:经济日报)
王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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