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即时新闻 > 地方

天津市司法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2-09-01 14:31:00来源: 天津日报

  从天津市司法局获悉,9月1日,《天津市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规范细化了公职律师任职条件与程序、权利与职责、作用与保障机制、年度考核工作以及监督与管理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公职律师管理,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公职律师队伍达1445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公职律师参与完成各类法律事务共计40512件,发挥了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记者 张清)

(责编:李文治)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