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对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暖民心
“现在,针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有个一次性交通补贴的政策,这个政策您了解吗?”“了解。”“您是在咱们村里的微信群里看到的消息吗?”“是的。”“您去年是在文水县务工的,这算县外,您的一次性交通补贴收到了吗?”“收到了,前几天去农商行查询过。”……这是6月26日,方山县积翠镇方山村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干部吕闫兰和村民韩谈林的对话。
今年,方山县为进一步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增收,优化脱贫劳动力县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办法,简化审核程序、提升发放效率,确保全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应补尽补、快速落实。
在文化活动广场上锻炼身体的村民秦保贵乐呵呵地说:“往年,我外出打工,距离远了开支也不小,交通补贴政策下来后,给我解决了交通费用,我打心里高兴。这两天干部们给村里的微信群发了不少外出务工的信息,我也一直很关注,希望能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据方山村党委书记吴杰平介绍,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下来后,村里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大喇叭、入户宣讲等方式,向脱贫户、监测户宣传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截至目前,方山村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补贴资金13.451万元。下一步,方山村将继续加大务工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动态监测,千方百计为群众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将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该县在交通补贴发放中,明确对象,分类分档“明标准”。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对象为跨省、省内县外稳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劳动力)。每年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以最远务工地区为补贴标准。省外务工分三档:一档补贴1500元、二档补贴1000元、三档补贴800元;省内市外务工分三档:一档补贴600元、二档补贴300元、三档补贴150元;市内县外务工分两档:一档补贴120元、二档补贴80元。发放办法中对务工区域所在省、市、县的档次作出明确规定,便于后期实施。
减证便民,一纸承诺“减负担”。申请人采取“承诺制+全代办+一对一”的模式,由本人书面承诺务工地点、就业时间和就业收入的真实性。本人不便回村办理的,由驻村帮扶干部、镇村干部、网格员主动靠前、定期联系,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一对一沟通联系,为申请人节省了时间和开支。
优化程序,镇村审核“把关口”。根据建立的务工就业台账,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交书面申请,由村委对其外出务工信息重点核实,并召开“两委”会议研判审核,审核结果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对各村上报名单进行抽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乡村振兴局拨付资金。
方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人王强表示,截至目前,全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18811人,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的11194人,发放比例100%。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序推进,有效激发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促进了稳岗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郭慧聪 肖继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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