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由“程序性办结”转向“实质性解决”
江苏人社出实招化解行政争议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人社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从源头预防到后端提升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行政争议由“程序性办结”向“实质性解决”转变。
人社工作涉及就业、社保、工伤认定、退休审批等民生关切,行政争议易发多发,源头预防是化解争议的“第一道关口”。《指导意见》明确,要让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政策看不懂、标准拿不准”问题,江苏将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工伤认定、退休审批、行政处罚等文书中,不仅要载明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更要阐明法理、情理、事理,特别是对不予认定、不予支持的决定,给予充分、合理的解释说明,让当事人“看得懂、信得过、能接受”。
聚焦攻坚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江苏人社将深化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精准锁定已纳税未参保企业,督促应保尽保。同时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嵌入调解环节,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待遇等问题“一揽子”协商解决,从源头减少后续纠纷。为改变“程序空转”现象,《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全流程调解和解机制,在工伤认定、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处理等行政程序启动初期,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主动引入调解程序。在复议诉讼阶段,人社部门将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对确属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启动自我纠正程序。(黄红芳)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