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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保护

发布时间:2023-07-12 09:38:00来源: 中国文化报

  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长江流域民众及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蕴藏着中华文化基因和中华历史文脉,全面推进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是传承弘扬长江文化的重要根基,是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的《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简称《规划》)以专章的形式对“全面推进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保护”进行了部署,为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加大考古发掘和文物古籍保护力度

  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丰富而厚重的文物资源是长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此,《规划》围绕加强长江流域考古发掘和文物古籍保护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文物考古研究。支持全面加强长江流域文物考古研究,实施重大考古项目,开展考古资源调查。把考古探索和文献研究同自然科学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还原长江文化、中华文明从涓涓细流到大江大河汇流的发展历程。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发掘和展示长江流域文物所达到的中华文明成就,高质量建设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拓展长江考古与文化学术研究。

  二是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支持完善健全长江文物保护名录制度,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加强长江文物本体保护,统筹推进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统筹兼顾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加强多层次、立体化长江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三是推动文物活化利用。支持挖掘长江文物的多重价值,开发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和民族典型符号的文创产品。优化长江流域博物馆建设,突出长江文化元素和标识,打造一批高品质的长江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场馆,支持实施一批高水平的文化展览、教育活动。鼓励博物馆整合文物数字资源,培育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沉浸式文化服务。鼓励文博单位开发体现长江文化特色的创意产品。

  四是推进古籍保护利用。支持统筹推进古籍普查登记、保护修复、数字化建设等工作。实施长江流域古籍普查登记专项,全面摸清长江流域现存古籍资源情况,建立古籍普查目录数据库。鼓励开展长江文化相关古籍整理研究,整理出版长江特色典籍丛刊。推进以长江文化为重点的古籍数字资源建设,促进相关古籍资源共建共享。

  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长江流域是中国革命的摇篮和圣地。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到国民革命的爆发,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到艰苦卓绝的红军长征,从英勇不屈的抗日战争到气势恢宏的渡江战役,均展现着长江流域光荣的革命传统和厚重的红色基因。长江流域在近现代中国革命中遗存的宝贵文物资源,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为进一步弘扬革命精神,《规划》专门就长江流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革命文物保护。支持系统开展长江流域革命文物和相关史料调查征集。加大长江流域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实施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推进整体规划、连片保护。加大对瑞金原中央苏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大别山革命老区等革命文物保护的支持力度。实施一批革命旧址维修保护项目、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和革命文物研究性保护项目,让革命文物“活起来”。

  二是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见证革命历程、弘扬革命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支持一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展陈提升项目。策划推出长江流域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在沿线地区举办联展巡展活动。依托革命文物资源,发展红色旅游、研学旅行,打造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开展红色主题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让革命精神传下去。

  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长江流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集地,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00多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000多项。《规划》着眼于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守护中华历史文脉,强调要提高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一是夯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加强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研究,采取数字多媒体手段,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地记录。完善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非遗馆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加大非遗研究力度。

  二是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开展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加大对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及传承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开展各类专项保护工作。建立区域保护协同机制,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

  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支持举办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展。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等各类传播活动。在长江流域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融合发展。

  另外,必须充分认识到,长江流域跨度大,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种类数量多、空间分布广,必须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夯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的同时,着力建立健全系统保护、协同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联动,注重文化、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城乡建设、宣传教育等融合互促,不断提高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动形成“一盘棋”的良好局面。(蔡武进 作者系武汉大学文化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责编: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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