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今明两年节能降碳的具体目标和行动路径。具体来看,《方案》要求,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针对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方案》提出,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
《方案》指出,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至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金融支持方面,《方案》提到,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鼓励各地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方案》的发布为我国节能降碳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总体看,节能降碳的路径是终端用户电气化、电力高比例零碳化,要全面提速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建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落实国土资源、林业草原、海洋海事、生态环境等配套政策,避免“生态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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