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共识项目是指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因其创新性、颠覆性的理念而与现有知识体系和共识不一致的项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这一重要改革举措为非共识性创新提供了新的支持模式和路径,体现了对原始创新、颠覆性创新的重视,对于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促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深刻理解非共识项目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非共识项目的特点是创新性强、风险高、难识别、争议大,挑战现有的知识体系、标准和规则,蕴藏着重大创新思维和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机遇,可能带来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重大突破,从而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我们将迎来更多“从0到1”的科技创新成果,原始创新在我国科技创新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意味着会出现更多非共识性创新。因此,建立非共识项目的筛选机制是我国科技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要看到,非共识项目研究难度大、不确定性高、可识别性不强、失败风险较大,在同行评议中可能会引起较大的分歧,难以通过常规的同行专家评审程序达成有效共识,通常较难获得研究资助,必须采取符合非共识项目特征的评选方式。因此,建立非共识项目的筛选机制势在必行。
第二,发挥专家实名推荐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项目评价上,要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是符合非共识项目特点的一种评价机制。采用专家实名推荐,不问出处、不设门槛、不唯申请者过往业绩,更加有利于打破常规、识别人才。实名制有利于发挥专家个人影响力,激励评审专家发挥伯乐作用,也有利于强化专家个人推荐责任,对专家行为形成约束,避免项目评审专家因个人动机而出现的低水平评审和投机行为,降低推荐风险。要发挥好这一机制的作用,一是推荐专家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在推荐时出以公心,以对科技创新负责、对国家发展负责的态度,推荐出真正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的项目。二是推荐专家要有独到眼光。深刻把握未来方向,能够洞悉非共识项目的可行性和巨大创新机遇。三是推荐专家要坚持创新意识。坚持源头创新,破除跟随思想,不能以国外有没有类似研究、有没有先例、是不是国际热点等作为评判标准,而应建立鼓励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的思维观念和评价导向,引导我国科学家勇闯“无人区”,突破现有科学技术理论框架,加快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
第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评价和全过程责任制度。强化负责任评审,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既要充分发挥专家个人在整个非共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也要压实责任,避免人情圈子、学术垄断等对项目遴选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加筛选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科学家在评价活动中坚持真理、勇于创新。另外,对非共识项目的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体系化制度,完善资助方式,形成适应非共识项目开展研发活动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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