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近日印发,对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出战略性、全局性决策部署。在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方面重点提到,要“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现代产业工人”。
农民工是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诞生的社会群体,广泛分布于制造、建筑、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97亿人,且规模总量呈稳中有增态势。
时代在变迁,产业在变化。过去,农民工从事的多是劳动密集型工作。如今,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动能新旧转换,产业发展逐步转向技术主导,不少重复性劳动逐渐被机器或智能化操作取代,有些工作甚至需要人机协同操作。农民工普遍技能水平偏低,还有不少人未参加过职业化培训,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接触较少,难以适应现代产业的发展需求。这也影响了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导致进城就业稳定性变差、流动性变高。
新时代新趋势对产业工人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是对农民工发挥作用的新期待。由传统体力劳动者转型为掌握新技能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加强技能培训是当务之急。农民工在求职意愿和就业技能提高方面有不少个性化需求,相关部门应调查和摸排这些情况,通过信息推送、集中宣讲、送策入村入企等方式,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生产制造、建筑、乡村旅游等领域农民工比较集中,可重点围绕这些领域展开就业培训。同时,支持各类企业与人社部门、职业院校等形成合力,共同搭建培训平台和实践基地,通过开展“学徒制”或其他传帮带举措,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近年来,一些地方通过“以赛促训”的方式,开展一些竞赛选拔活动,对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竞争力起到很好的作用,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进一步完善技工等级晋升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落实学历、技能证书互认制度,让农民工享有更多职业上升机会。
在农民工向高素质产业工人迈进的道路上,相关公共服务也要跟上。要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保障,让农民工安心生产、稳定就业。创造条件帮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改善劳动条件,扩大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让农民工充分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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