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正荣(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韩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世界文明史,人类先后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每一次产业技术革命,都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随着ChatGPT等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通用人工智能AGI(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的兴起,信息革命已经进入到智能信息系统革命阶段,世界正逐步迈入智能传播时代。目前看来,智能传播时代的基本发展特征可以用“风向标”(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进入大规模商用阶段)、“路线图”(智能传播产业“数据收集-训练-反馈-呈现”路径清晰)、“加速器”(加速人工智能社会化和人类社会智能化)三个关键词来概括。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一方面,智能化能力建设是未来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前进方向,以智能传播强大的“风向标”作用,将发挥产业聚集、引领的重要作用,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智能化发展。另一方面,用信息化手段可以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通过跨部门跨领域调用数据,生成判断,智能传播能够进一步更新社会感知手段,革新“政府-民众”沟通方式,提升决策效率水平,最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由现代化逐步迈向智能化。与此同时,智能传播产品作为与人民群众密切接触的“身边人”,可深度发挥其通用性、智能化的特色,结合通用大数据,为人民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定制化民生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智能化时代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然而,目前智能传播还面临一些风险与挑战。从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态势来看,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地区都处在“战略守势”。从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大模型来看,我国并没有相关可以匹敌美国的通用语言模型,在算力、算法层面也存在差距,只能加紧追赶。此外,我国的互联网覆盖率非常高,客观上形成了网络空间的“数据富矿”。但由于互联网数据的自由流动特征,如果缺少本区域有代表性的通用大模型,其数据的最终流向只能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较为成熟的通用大模型。由此,中国必须避免成为数据原料输出地,变为全球人工智能产业中低附加值的“数据矿藏”。针对数据治理,未来合成数据将超越人类用户生产的大数据成为新的战略资源。我国推出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针对这一领域的有益尝试,可继续进行相关研究探索。
智能传播技术带来的挑战越来越凸显,但机遇也是同时并存的。如何迎接智能传播时代的到来,就是要抓住系统性变革的机会,以智能传播赋能网络强国,以网络强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大力发展智能传播,避免被智能科技“革命”。智能传播将逼迫既有生态的所有“局中人”进入人工智能新赛道。从顺应技术潮流来看,所有企业和平台都要考虑融入类ChatGPT技术或推出相似产品,不采用就意味着可能大规模的用户流失,ChatGPT等AGI的“搅入”打乱原有的、潜在的技术生态发展步调,全球技术生态被AGI引入人工智能新赛道。因此,对待智能传播,不是要不要发展的问题,而是不发展就要被智能科技“革命”的问题。对待智能传播,应大力发展,攻坚克难,为国家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聚焦重点智能传播核心技术,做重点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智能传播的三大核心——算力、算法和数据,没有一个能要来、买来、讨来。算力方面,存在贸易战甚至《芯片法案》来对中国实施高端GPU芯片封锁。算法方面,ChatGPT等知名AI模型在网络上进行免费开源,直接减弱他国的创新机会与能力。数据方面,知名智能传播应用是否收录中国数据的掌控权不在我国。在这些领域需要加速我国互联网产业人才聚集,提高产业链完善的优势,培养人才、培育项目,集中突破。
培育中国智能传播“代表作”,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ChatGPT上线的两百天里,国内大模型发展开启“狂飙”模式。据媒体统计,中国10亿参数规模以上的大模型已发布79个,与美国现有的100个大模型在数量上已相差无几。腾讯的混元,网易的伏羲,IDEA研究院的二郎神,达摩院的八卦炉,中科院的紫东太初……“神仙打架”,热闹非凡。一个比一个参数规模大,甚至有模型能够有能力训练174万亿个参数的模型。纵观智能传播目前的发展历程,其基础逻辑不是“以数补质”,而是“赢者通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应发挥我国优势,由国家组织,知名企业主导,科研院所参与,以大资金、大精力、大团队投入,形成中国智能传播“代表作”,推向国际市场,加入全球竞争。
以数据流动为核心,抢占智能国际传播时代的话语权。智能传播能力建设一方面是智能传播产品走出去,另一方面,应立足AGI以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后产出产品的特点,推动中国数据走出去。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类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智能传播时代是在其基础上深度集成、利用数据形成的,其基本科学规律不可违背。在智能传播产品日益平台化的前提下,生产多少内容产品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产生多少可用于智能计算的数据。可以说,数据量的多寡、数据质量的高低,未来直接关系到智能传播内容的水准与偏向。因此,应以推动我国优质数据向国际流动为核心,通过推动智能传播背后的数据库建构,构建智能传播时代的新话语权。
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管好用好智能传播。《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都是对新时代、新问题做出的良好回应,应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ChatGPT等新技术应用对现有法律规范、伦理道德等带来的冲击,系统梳理潜在风险挑战,及早研究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鼓励各方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安全技术研发、防范体系搭建和治理规则制定等工作,加快布局我国人工智能安全标准、伦理规则的研究,管好用好智能传播。(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选送;作品选登时有删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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