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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疫情防控:“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2-08-29 09:11: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8月27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获悉,目前,西藏自治区233项涉税事项可在网上办理,社保、医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可全部网上办理。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也加大政策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工作力度,确保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税费优惠政策使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李雷在发布会上介绍,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处室和各市(地)、县税务局皆安排专人“闭环办公”,24小时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各项税费服务工作正常运转,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平稳有效落实落地。同时,积极整合办税缴费资源,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税企联络工作群等渠道,实现线上辅导、远程帮办,“点对点”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上千人次。截至8月25日,西藏自治区94%的纳税人顺利完成当月纳税申报。

  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持续落实落细各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疫情期间,采取有效措施更加有力确保退、减、降、缓、免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稳落准。8月8日至8月25日共办理留抵退税62笔,退税金额1277.08万元。

  据介绍,目前有三方面税费支持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一是支持物资供应方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事蔬菜批发、零售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支持物流运输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三是支持疫情防控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以上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外,市场主体还可以享受今年以来实施的以“退”“减”“缓”为主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退,指的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13个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减,指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额按 50%减征。

  缓,指的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 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6个月的政策。(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媛媛)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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