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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对我国民族工作的特殊贡献

降边嘉措 发布时间:2018-01-12 13:19:00来源: 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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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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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少数民族代表。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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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在观看乌兰牧骑演出。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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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视察新疆时,与少数民族同胞在一起。资料图片

周恩来是新中国民族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之一,又是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忠实实践者。新中国成立后,他提出了一系列正确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观点,对我国民族工作的实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主持制定《共同纲领》

1949年9月21日晚7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乌兰夫和刘格平这两位少数民族革命家出席了会议。乌兰夫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刘格平作为少数民族的首席代表,此外还有藏族老红军天宝等少数民族代表。这次会议通过了国都、纪年、国旗、国徽和国歌。另一个重要议程是,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要起到代宪法的作用,是新中国的根本大法。中共中央和各族各界、各个方面的人士,对这一工作都非常关心和重视,都希望在《共同纲领》中能够充分体现各族人民共同的利益;与此同时也能体现各个群体的利益和权利,表达他们的愿望和意志。周恩来是《共同纲领》起草小组的总负责人,少数民族代表单独作为一个小组,由刘格平任组长,成员有藏族老红军天宝等人。周恩来亲切地对天宝说:“组织上决定让你作为藏族同胞的代表,参加新政协筹备会,以后你就是我国藏族的第一位政协委员啦!”接着周恩来接见民族组成员,就新中国的民族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确定了民族组工作的指导方针。

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工作,应该说是从1947年10月就开始了。这时,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已由战略防御阶段进入了战略进攻阶段。人民解放军于1947年10月10日发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这是以人民解放军名义发表的第一个政治宣言,明确提出联合包括“各少数民族”在内的一切爱国力量,“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给长期以来遭受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双重苦难的各少数民族人民以极大的鼓舞,进一步激发了他们跟着共产党、团结一致、共同建设新中国的热情。

1949年6月15日,在毛泽东主持下,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举行。当时全国尚未全部解放,整个大西南和大西北都没有解放,来自解放区的乌兰夫和天宝是为数不多的国内少数民族代表。

多年以后,天宝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然心潮激荡,充满了幸福感和自豪感。他说:他是含着幸福的热泪聆听了毛泽东的讲话,新中国美好的前景,展现在人们面前。

会议一致通过了《新政协筹备会组织条例》,并根据这个条例,选出了毛泽东、朱德、周恩来、李济深等21人组成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对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代表名额与人选问题,筹备会是用非常慎重、非常严肃的态度来处理和拟定的。常务委员会又推举毛泽东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均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李维汉为秘书长。

1949年9月20日前后,刘格平从上海来到北京,一天,李维汉和乌兰夫找天宝谈话。刘格平也在座。李维汉说:“中央决定,我和乌兰夫作为中共代表,参加政协。格平同志作为少数民族的首席代表,他是民族组的负责人。你是藏族的代表。”

李维汉又说:“中央已任命乌兰夫和格平同志为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将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后,负责民族、宗教工作。”

遵照中央和周恩来的指示,刘格平组织民族组的委员们,首先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回顾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在周恩来亲自指导下,经过认真学习和充分讨论,委员们取得了一个共识:各民族平等的联合,是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各民族平等的联合,就是各民族在一切权利完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地联合和团结起来。

委员们充分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重大使命,不仅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满怀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和自豪感。最后,民族组向《共同纲领》起草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民族问题的草案。周恩来拟定了有关条文,并亲笔进行了修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开幕,通过的第一个决议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的第六章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民族政策,为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1954年9月,毛泽东主持召开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同纲领》的历史任务宣告结束。《共同纲领》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原则,被吸收到第一部宪法中。周恩来在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新中国的民族工作时,特别强调要根据新宪法的精神,把我国的民族工作纳入法制规定,使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够充分保障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权利。

二、坚持民族平等原则

资产阶级在进行反对封建主义统治的斗争过程中,曾经提出过“民族平等”的口号。这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有其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资本主义是建立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制度,因此,它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民族压迫、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没有真正的民族平等,也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牢固的、持久的民族团结和民族联合。这是由其剥削阶级的本质所决定的。

共产主义从本质上讲,是建立在对内消灭阶级压迫、对外消灭民族压迫的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因此,无产阶级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和种族歧视,主张实行彻底的、真正的民族平等。并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真正的大团结、大联合。这是由无产阶级的本质所决定的。

无产阶级反对一切形式的阶级压迫,当然也包括反对民族压迫;既反对别的民族实行霸权主义和殖民主义,歧视、剥削和压迫自己的民族,也反对自己的民族歧视、剥削和压迫别的民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指出:“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是不能获得解放的。它用来压迫其他民族的力量,最后总是要反过来反对它自己的。”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复强调: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在消除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实现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民主集中制的统一的国家,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基本观点。

周恩来认真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基本原则,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指导,指导新中国的民族工作。他总结了历史上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汉族与藏族两个兄弟民族之间的关系,认为历代反动统治阶级,都对我国境内的各兄弟民族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损害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利益,伤害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和尊严,阻碍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发展和进步,在各民族之间造成了很深的隔阂和矛盾。

周恩来认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要实行一种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截然不同的民族政策,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民族政策,就是共产党的民族政策。这种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共同纲领》之中。马克思主义的民族政策,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就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矛盾和民族隔阂,建立平等团结、友好合作的崭新的民族关系。

三、倡导和实践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这一政治制度已庄严地写进《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成立以来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符合各族人民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因而受到各族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护。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领导下,中国各族人民实现的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伟大创造,是长期以来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集中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一个重大贡献。同时也为世界提供了一个在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里,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成功典范。

新中国成立之时,西藏还没有解放。党中央对西藏人民非常关心,对西藏工作非常重视,毛泽东亲自作出进军西藏解放西藏的战略决策,并强调指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

1950年1月,刚刚访问苏联回国的周恩来,接见中央统战部和中央民委的领导人,指出:“遵照毛泽东‘训练藏民干部极为重要’的指示精神,你们拟定一个计划,首先训练在北京和南京的藏族干部。”周恩来还说:“我要来讲话,给他们讲共产党、毛泽东的民族政策。”

在周恩来的亲自关怀下,1950年2月1日,“藏族干部研究班”举行开学典礼,朱德亲自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朱德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到民委机关来,充分说明他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

1950年4月27日,周恩来给“藏族干部研究班”的学员作报告,那天的报告会,由刘格平主持。刘格平回忆说:“从上午9点开始,到下午1点多结束,中间只休息了15分钟,周总理一口气讲了4个多小时。”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就我国民族工作所作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报告。

周恩来对藏族学员们说:“几个月的学习很有进步,更主要的还是工作,要回到自己民族的地区去工作,将学到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大家要向毛泽东学习,毛泽东的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合乎中国的道理,把它发挥,这就是理论与实践结合。”

周恩来接着说:“关于国内各民族的关系问题。从历史上来看,汉族人数多些,文化水平高些,在政治经济各方面占优势地位……汉民族帮助少数民族翻身解放,是偿还祖宗遗留下的债。在少数民族方面,也应该承认这一点,共产党是从来没有歧视过少数民族的,并坚决反对继承国民党反动派压迫其他民族。漠不关心、不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也是错误的,汉民族处于有利条件,有较高的经济文化,是应该帮助其他民族发展的,友好地扶助少数民族的发展是需要的。汉民族要以还债心情才能搞得好。应该承认少数民族的被压迫民族的感情,这是由于以前被压迫受欺骗所造成的,是有根据有道理的。你们学习后,是有觉悟了,自然不会有排外思想,但仍不要满足。”

周恩来接着说:“我们怎样实现《共同纲领》中的民族政策。最主要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今天在我国大家庭中是希望团结的,唯一正确的解决方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若发现有的地区实行上有不正确的地方,各民族人民有权并有责任提出意见,因为今天的政府是各民族的政府。”

周恩来最后说:“总结起来是在工作中坚持真理,纠正错误,不断地前进。汉族抱着赔不是、还债的心情,少数民族则是要有求团结的心情,中央政府与地方的关系是尽量帮助经济发展,政治自治,武装自卫,使少数民族生活改善。”

周恩来在讲话中,阐述了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针,阐述了《共同纲领》关于新中国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不但是指导西藏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针,也是指导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文献。不但在解放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做好今天的西藏工作和民族工作,也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周恩来积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原西康省是大陆解放最晚的一个省份,在周恩来的亲自关怀和指导下,西康解放不到一年,就成立了“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周恩来以政务院总理的名义,颁布命令,任命天宝为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主席。我国先后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一个成功典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伟大创造。这一伟大成果,充分体现了周恩来作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高度理论修养,体现了他对在旧中国饱受苦难的各少数民族同胞的深切同情,浸透了他的心血和大智、大爱。

四、推动建立新型民族关系

新中国刚一成立,党中央、毛泽东就对民族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定了“走下去、请上来”的方针。所谓“走下去”,就是中央派人到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访问,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所谓“请上来”,就是邀请少数民族的各界人士到北京和全国各地参观访问。

1950年春,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中央决定向全国各民族地区派遣访问团。那时,新中国成立才几个月。考虑到大西南是新解放的地区,中央决定首先派出赴西南的访问团,由刘格平担任团长,费孝通、夏康农为副团长。遵照中央指示,刘格平和有关同志一起,立即筹办,与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内务部、卫生部、贸易部、团中央等20多个单位进行联系,抽调了100多人。

访问团离京前夕,周恩来专门接见访问团团长刘格平,陪同接见的有李维汉、赛福鼎。在听取汇报后,他作了重要指示。周恩来阐述了他在研究班讲话的基本内容,深刻地阐述了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针。他强调指出:“访问团下去,一定要大力宣传共产党、毛泽东的民族政策,要深刻领会毛泽东指示的重大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毛泽东的领导下,我们要把旧的民族关系来一个结束。要告诉各兄弟民族同胞,在旧社会,你们受苦了,委屈了,落后了,贫穷了。你们要代表共产党、人民政府说一声‘对不起’。然后在共产党、毛泽东的领导下建立新型的民族关系。”

周恩来对刘格平和李维汉、赛福鼎说:“在旧社会,在‘三座大山’压迫下,反动统治阶级对各族人民进行压迫和剥削,各族人民深受苦难,汉族人民同样也遭受压迫和剥削,他们的苦难也十分深重。对反动统治阶级造成的罪恶,广大的汉族人民是没有责任的。但是,新中国成立了,反动统治阶级已经被我们各族人民打倒了。在我们国家,汉族占绝大多数,各少数民族同胞亲切地称汉族同胞为‘老大哥’。既然是‘老大哥’,我们就要担付起‘老大哥’的责任。”

从那以后,中央多次派慰问团、访问团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去,亲切看望各族同胞,了解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深受各族同胞的欢迎和拥护。与此同时,各少数民族地区也派致敬团、参观团到北京和全国各地参观学习,尤其是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各少数民族地区都要派观礼团到北京参加庆典和观礼,形成了一个制度。这对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友谊,增强祖国大家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亲和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编: 陈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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