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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加强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2 11:13: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1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发出《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驻市部队官兵,经商、从业人员的陆续返藏,拉萨市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出现新的阶段性特征,防控方式和重点也以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为主。驻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上来,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坚决阻击疫情蔓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大实践检验,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属地监督,分类管理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原则,强化属地监督、分类管理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服务管理、居家隔离的监督工作。

  一是驻市各区(中)直、企事业单位,各驻市部队,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根据拉萨市的统一安排,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以及管理门面房、出租房、经营场所、对外服务场所、下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负责的建设项目工地等干部职工、从业、经商、务工等返藏人员的居家(固定场所)的隔离观察工作。要严格按照《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拉萨市疫区返藏人员村(社区)管理流程》的规范指南和操作流程执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卫生部门的各项防控措施,配合辖区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严格落实14日居家隔离观察的时限要求,发现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疾控部门报告。

  二是各基层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防控工作的重要责任,加强与属地机关单位、驻市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协同配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坚决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构筑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加大防控知识的宣传,强化人员排查,落实防控措施。要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划分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先锋队等方式,引导党员危急关头、危险时刻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一线,组织党员包片、包单位、包户、包人,确保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各市(地)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暂时无法返回所在地进行隔离的,由各市(地)驻拉萨办事处负责,采取指定场所的方式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如有困难,可联系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入住酒店(宾馆),坚决防止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漏管、失管、脱管。

  三、严明纪律,严肃追责

  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措施挂空、监管失责的单位和人员,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漏报、瞒报,不及时上报情况,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畏惧退缩的党员,坚决依纪依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驻市各区(中)直、企事业单位,各驻军部队,各市(地)驻拉萨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的主体责任,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居家(固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责编: 王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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