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提高法律意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经过多月的艰苦努力,中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多国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持续攀升。目前,输入性病例成为了我国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之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中,来华(归国)人员也被列为了疫情防控人群之一。
为了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北京规定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明确表示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河北省唐山市发布公告,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发布通告称,所有从国(境)外入境来拉萨、区外来拉萨人员如瞒报、谎报个人信息,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集中隔离、如实填报信息等防控制度不仅必须,而且极有必要,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并非不近人情。入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疫情防控规定,自律自觉地配合防疫工作。
虽然绝大多数入境人员都能理解、配合入境的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如郭某鹏、“跑步女”“矿泉水姑娘”等入境人员谎报、瞒报或不配合、不理解国内相关防疫安排的情况,甚至有疑似病例在登机前服用退烧药降温以图蒙混过关,如此瞒报谎报病情不仅延误自身治疗,还危及国内其他民众的健康权益。这些个别的不把防疫大局放在眼里的自私行为,引发网民愤慨和舆论关注。
无规矩不成方圆。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中国境内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必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做好入境疫情防控工作,对中外居民一视同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根据这份意见,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如果有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六类行为,可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目前,各地多名瞒报症状入境人员相继被立案调查。按照防疫规定,对拒绝隔离的,可以强制执行;报送虚假信息或隐瞒病情,甚至构成寻衅滋事,法律会做出裁定。
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无论是对内对外,都要严“防”死守,不到最后胜利决不能放松。防疫不能只靠一线人员的坚守,更要靠每个人的自觉。任何人任何时候都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国内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局面。相信只要我们共同进退,携手前行,就一定能走过这段艰难时刻,迎来最终胜利。(中国西藏网 文/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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