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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团结伟力 共谋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0-09-05 11:54: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在刚刚召开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事实证明,只有凝聚团结伟力,才能创造西藏美好的明天,才能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在西藏这片美丽的土地上,生活着藏、汉、回、门巴、珞巴等十几个世居民族。回顾西藏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下,各民族加深交往交流交融,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民族团结乐章,留下了一段段生动的民族团结的佳话,创造了一个个繁荣发展的伟业。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西藏发展进步的基石。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画出最大同心圆,仍然要深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要实现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同频共振。

  深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凝聚人心。西藏是特殊的边疆民族地区、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也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推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西藏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因此,要深入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讲生动的故事、讲普通老百姓的故事,潜移默化地引导人、教育人;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居、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要发挥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把西藏建设成为民族团结模范区,为早日实现民族复兴打下坚实根基。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筑牢法治保障基石。“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藏是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用法律来保障西藏民族团结,是对于依法促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民族团结事业的成果,维护西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意义。2020年5月1日施行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西藏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西藏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因此,要履行好《条例》规定的职责,保证其正确实施,切实发挥好《条例》的规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立法对民族团结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高原。

  实现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同频共振,画出最大同心圆。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如今毛南族实现整体脱贫、四川“悬崖村”易地搬迁、西藏74个县区全部脱贫摘帽并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一个个鲜活的事例告诉我们,我国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的成就是全党全国全社会团结和共同努力的成果。当前,脱贫攻坚战到了关键期,越到关键时期,越要群策群力,团结合作,像石榴籽一样紧密团结在一起,共生共融、互帮互助,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迈进小康社会。

  人心齐,泰山移。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具有标志性历史意义。今后,让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望相助,像糌粑团一样紧紧揉在一起,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中国西藏网 文/次央)

  

(责编: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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